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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杠杠”来了!山东出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条”
2023-02-17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whgdxwcbj/2023-000007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3-0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硬杠杠”来了!山东出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条”
索引号: linshuxianwhgdxwcbj/2023-0000079
发布机构: 临沭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2-17

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条”(试行)》,进一步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刚性要求,提升全社会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视程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全面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水平。

山东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条”

(试行)

1

应保尽保、科学保护,不得搞建设性破坏。

2

合理划定保护范围,不得擅自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

3

依法报批,修缮革命文物不得未批先修、边报边修,新建改扩建革命纪念类设施不得未批先建、边批边建。

4

革命文物类保护单位尽可能原址保护,不得擅自迁移、拆除。

5

革命文物类保护单位尽可能对外开放,道路通达串联,不得修而不用、一锁了之。

6

正确使用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不得改变文物原状,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

7

积极履行修缮保护责任,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使用人或所有人不得任由文物损毁。

8

依法进行革命文物收藏,不得非法买卖。

9

科学合理设计展馆展陈,不得贪大求洋。

10

严谨准确评价革命历史事件、会议、人物,不得任意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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