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高级中学项目】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一期项目) | ||||||||||||||||||||||||
2022-12-10 点击数: | ||||||||||||||||||||||||
|
||||||||||||||||||||||||
|
||||||||||||||||||||||||
沭政函〔2020〕191号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向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将位于临沭县郑山街道南沟头村,会展中心以东,沭河大街以北,四至均为南沟头村水浇地,业经省政府以鲁政土字Q〔2019〕12号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面积9253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用于临沭县高级中学一期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65、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划拨价款为125.3782万元。具体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执行。 特此批复。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9日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