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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2022-12-19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gsj/2022-000008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临沭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2-1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索引号: linshuxiangsj/2022-0000085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临沭县税务局
公开目录: 纾困解难政策
发布日期: 2022-12-19

【享受主体】

提供符合条件的快递收派服务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8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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