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涉农补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强制免疫补贴>>正文
临沭县2019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2019-03-04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nyj/2022-000032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19-03-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2019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索引号: linshuxiannyj/2022-0000325
发布机构: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强制免疫补贴
发布日期: 2019-03-04

一、总体要求

(一)免疫病种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

(二)免疫要求

对全市应免畜禽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维持在 90%以上。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于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及山东省防治指导意见执行。

二、免疫主体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有关规定,应当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

三、组织实施

(一)疫苗种类

2019 年,我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为经国家批准使用的H5+H7 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疫苗。

(二)免疫实施

各县区要按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病免疫技术方案要求(附件 1-4),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强制免疫。

(三)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各县区要深入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进一步扩大推行范围,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

(四)疫苗调拨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开展疫苗调拨、验收、入库、储存、出库和运输。切实强化强制免疫疫苗管理,进一步完善冷链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疫苗计划、供应、监督管理制度,固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疫苗使用台账制度,建立健全疫苗报废和无害化处理制度,规范疫苗使用管理,保障疫苗供应和质量。

(五)技术培训

各县区要及时做好免疫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免疫操作方法、疫苗的使用及注意事项、免疫效果监测、疫苗的运输、储存、免疫档案的建立以及消毒等内容,要采用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六)规范免疫操作

免疫时应结合疫苗说明书、市、县(区)免疫方案,根据实际需求正确使用、规范操作。要及时更换注射针头,做好各项消毒工作和个人防护。同时,要及时制定免疫疫苗配送计划,严格强免疫苗发放使用程序,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实行全程冷链运输,确保疫苗质量。

(七)建立免疫档案

要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实施档案动态管理,养殖场户对畜禽存栏、出栏、免疫标识及免疫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特别要做好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记录,做到乡镇兽医站、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场(户)均有免疫记录,且一一对应。

(八)免疫信息统计报告

按照农业部要求,我省要求各级对疫苗采购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县区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并将免疫信息按时报送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防疫科,以便及时汇总,上报省局。同时要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九)免疫副反应处理

在使用政府统一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进行免疫时,发现免疫副反应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抢救治疗。注射疫苗反应严重或因疫苗反应造成死亡的,要及时逐级上报到市中心,确保当天报到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将有关照片、免疫证明等资料存档备查,并及时协调处理。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