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组织申报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指南 | ||||||||||||||||||||||||
2023-11-24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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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重点支持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经营规模适度的县级以上(含市级,下同)家庭农场示范场。重点扶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二、实施内容 实施主体根据以下内容,可以选择一类项目进行申报。 主体经营能力建设类。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应用财务管理信息化工具规范财务核算。 三、补助标准和方式 主体经营能力建设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品牌建设、财务管理信息化软件购置等。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2023年获评市级示范社、示范场; 2.申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 3.申报主体改善提升计划; 4.申报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纳入征信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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