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监督渠道 | ||||||||||||||||||||||||
2020-07-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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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纳入“三农”工作重要日程,县里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农业、财政、团县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镇(街)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第一课,组织实施好培训工作,并监督培育资金全过程的使用;部门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培育工作顺利开展;镇街要强化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的知晓度,增强农民群众参训的积极性,按照公开、公正、自愿原则,认真筛选一批政治思想觉悟高、热爱农业、有一定示范带动能力和强烈学习愿望的农民推荐上报。 二、严格资金监管。培育机构负责制定培育计划,落实好培育环节,做好培育工作,管好用好培育资金。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学员的食宿费、交通费,授课人员的讲课费、食宿费、交通费,工作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和相关学习培训费等,培训场所租用、培训资料物品和耗材购置、组织招生、跟踪服务、信息化手段利用、加强培训条件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支出,要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管理和使用培训项目资金,严禁截留、挪用和违规使用。 三、夯实培训基础。一是加强培训队伍建设,提高培训队伍的教学指导、培训组织、信息化管理等水平。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基础条件建设,遴选、建设一批示范性综合培育基地、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增强培训实效实用性。加强教学资源开发,分层次、分产业、分类别开发线上线下多媒体多形式教学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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