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 ||||||||||||||||||||||||
2020-07-2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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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0〕22号)、《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临沂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农科教字〔2020〕7号)以及《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指导性培训规范(试行)的通知》(鲁农广校字〔2020〕8号)、《关于印发临沂市农民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临农科教字〔2020〕6号)等要求,为做好2020年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坚持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把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助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在全县范围内分层次、按类型、依产业大力开展经营管理型、种养加能手等专业生产型和从事生产经营性服务的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持续增强培育内容的精准性、培训过程的规范性以及线上培育的普及性,加快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扎实推进全县脱贫攻坚与乡村人才振兴有效衔接。 二、培育任务 2020年全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总资金100万元,根据市局统一分配安排,2020年全县共培育高素质农民370人,重点实施农业领军人才培养、农业经理人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农村青年双创带头人培训等共四个计划。农业领军人才培养20人、农业经理人培养30人,由省农广校(省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统一指导组织实施培训,费用按每人3000元标准执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320人,均为种植业,由市县农广校负责组织实施(包含农村青年双创带头人培训20人,由市级统一组织),费用根据资金总数和培训任务科学合理分配执行。各镇街招生任务分配计划详见附件3。 三、实施内容 (一)精准遴选培育对象。培训对象须为县域内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60周岁,身体健康,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各镇街要紧紧围绕培育的类型和任务,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认真做好培育对象的摸底调查和遴选工作,准确掌握其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和培训需求等信息,建立农民培训对象库,组织镇域内有需求、有意愿、有基础的农民,积极报名参加培训。报名坚持自愿原则,按照个人申请、镇街审核、县级确定的方式,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的农业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训,同一层级同一类型的培训学员不得重复参加培训。 1.农业领军人才。重点遴选一批示范带动效应好、产业发展潜力大的农业企业负责人、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等培训对象,培养引领当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和乡村振兴带头人。 2.农业经理人。重点面向农业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人员,提升经营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促进农业企业和主体健康发展,带动农民共享产业增值收益。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开展轮训,提升主体从业者生产经营能力,促进主体高质量发展。 4.农村青年双创带头人。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团委联合组织,确定培训对象。重点面向外出返乡创业青年、回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电商青年负责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青年骨干人才等开展创业创新培训,提高创业创新技能和经管管理能力。 5.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主要面向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对有意愿参训但未参加过农民培训的贫困村合作社带头人(全县共89名)应培尽培,加强产业致富带头人培养。 (二)合理开设培训专业。紧密结合全县农业现状和区位特点,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从农民最需最盼的方面着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开设蓝莓、粮油、果树共三个专业,实现培训课题与农民需求的高度契合,切实提高学员综合能力、提升学习培训效果。 (三)灵活推行培训方式。坚持课堂教学与现场实践教学并举、教师授课与学员自学相结合、实地指导与远程教学相结合,灵活采取集中学习、实习实训、线上学习、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按照“经营管理培训在市、生产技能培训在县”模式,经营管理培训由市级以上农民培训基地承担,生产技能培训安排在市农业农村局公布的农民田间学校统一组织培训。 1.生产技能培训。采用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模式,重点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发展农业产业需要的专业技能知识。生产技能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50学时。 2.经营管理培训。由市级以上农民培训基地承担,采取异地半封闭准军事化管理的模式,重点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发展农业产业中需求的经营、管理知识。经营管理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 3.实习实训(跟踪服务)。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典型案例进行现场观摩、剖析,到学员本人产业运营地点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协调产业链相关服务主体与学员对接,进行农资、金融、信息、物流、技术等对接服务。实训实习(跟踪服务)不少于30学时。 4.线上学习。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和长期化新形势,增加在线教学比重,通过“云上智农”手机应用程序、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今日头条、抖音、腾讯视频等各类在线学习平台,创新开展网络直播教学、训练营培训等,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线上学习不少于12学时。 (四)择优遴选培训师资。根据培训专业所需,在省市农民教育培训讲师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级农业站所中挑选合适的专家进行授课,也要在农业生产一线广泛挖掘农村土专家、田秀才,开展乡土专家教学能力培训,探索“师傅带徒”培养模式,确保培育师资整体水平。培训后组织学员对培训效果进行测评。 四、实施步骤 (一)2020年7月22日-7月31日 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全面组织招生,开展培训调研。 (二)2020年8月1日-8月14日 确定培育对象、培训教材、物品、师资、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等。 (三)2020年8月15日-12月31日 开展生产技能培训、经营管理培训、线上学习、学员考试、线上评价等。 (四)2021年1月1日-31日项目总结、档案整理、信息上报及录入工作。 (五)2021年2月1日以后 组织学员实习实训、跟踪服务等。 五、跟踪服务 (一)拓宽高素质农民发展路径。以培训为纽带,支持参训农民加强协同合作,依托协会、联盟等组织抱团发展。加大培训服务,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积极对接金融信贷,继续与农商银行合作,发放“职业农民贷款”,帮助农民解决产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并组织高素质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展览展示、创业创新项目路演、专业技能大赛等活动,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互学互助。 (二)加大指导服务力度。发挥农民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作用,围绕培训对象生产需求,开展产业全周期跟踪指导和服务。从生产需求、技术咨询、政策落实、创业引导、信息共享等方面对高素质农民开展全程跟踪指导和服务,掌握发展状况,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跟踪服务记录,增强高素质农民的发展能力,真正形成“培育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的良好局面。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纳入“三农”工作重要日程,县里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农业、财政、团县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镇(街)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第一课,组织实施好培训工作,并监督培育资金全过程的使用;部门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培育工作顺利开展;镇街要强化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的知晓度,增强农民群众参训的积极性,按照公开、公正、自愿原则,认真筛选一批政治思想觉悟高、热爱农业、有一定示范带动能力和强烈学习愿望的农民推荐上报。 (二)严格资金监管。培育机构负责制定培育计划,落实好培育环节,做好培育工作,管好用好培育资金。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学员的食宿费、交通费,授课人员的讲课费、食宿费、交通费,工作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和相关学习培训费等,培训场所租用、培训资料物品和耗材购置、组织招生、跟踪服务、信息化手段利用、加强培训条件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支出,要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管理和使用培训项目资金,严禁截留、挪用和违规使用。 (三)夯实培训基础。一是加强培训队伍建设,提高培训队伍的教学指导、培训组织、信息化管理等水平。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基础条件建设,遴选、建设一批示范性综合培育基地、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增强培训实效实用性。加强教学资源开发,分层次、分产业、分类别开发线上线下多媒体多形式教学资源。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镇街、培育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深度挖掘培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特别要关注高素质农民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讲好高素质农民成长成才故事,全方位呈现工作成效,积极营造有利于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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