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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
2024-03-01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nyj/2024-000005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03-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
索引号: linshuxiannyj/2024-0000055
发布机构: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耕地地力补贴
发布日期: 2024-03-01

为切实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根据临沂市农业农村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出台的一项保障种植主体(含种麦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收益的惠农政策,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健全种粮主体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有效举措,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真实、准确,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真正把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

二、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

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作为补贴发放依据,补贴对象为全县各类种植主体。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是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基础,各镇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健全工作制度,落细落实核定方案,确保小麦种植面积真实准确,维护好各类种粮主体利益。

(一)强化宣传发动。各镇街要通过明白纸、微信群、农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对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和种植主体进一步了解掌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面积核定办法及有关责任,引导种植主体据实申报。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第一责任主体,镇街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要把小麦种植核实、公示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

三、明确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和资金发放流程

(一)种植主体自报告。各镇街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植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生产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上报时限(原则上自报告日期截止到2024年3月20日),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各类种植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植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大户要单独统计申报。

(二)村级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植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各镇街,确保不漏报、不虚报。村委会核实、确定和上报工作原则上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镇街审核。各镇街组织对村级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抽查,且逐村说明小麦种植面积增、减原因。审核无误后,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上传(系统使用另行部署),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镇街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镇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镇街要到各村居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要在镇街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要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一并上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系统”。公示无误后,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各镇街要将汇总的本辖区内核定种植主体小麦面积和种植大户统计情况,于2024年4月10日前以红头文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五)县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镇街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相关数据于2024年4月20日前,分别上报市级主管部门。

(六)县财政部门发放补贴。县财政部门要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的复核结果,按照每亩不低于120元的标准,于收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库款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农户,确保于6月底前发放到位。对发放过程中,因最终核定的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超出2023年实际补贴的小麦种植面积,导致按120元/亩最低补贴标准落实仍存在资金缺口的,由县财政先行垫付,省财政将于下一年度清算补齐。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加快消化补贴结转资金。资金发放情况于2024年7月20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农民种植粮食积极性,确保粮食安全而实施的一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面广量大,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

(一)突出抓好重点和薄弱环节,健全核定工作帮包责任制。小麦面积核定主要工作任务在村级,要落实镇街干部包村办法,加强对村级工作的领导,确保核定工作及时完成,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面积核实、公示、确定和汇总上报工作各环节措施得力、程序严密、手续规范完整、数据真实准确。各镇街要派出帮包工作组,跟进做好全过程指导帮助小麦面积核定工作;要认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明确各环节、各层次的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种植主体要对自报告的小麦面积负责,包村干部和村支书、村委会主任要对本村居的小麦面积核定和种植大户统计工作负责,各镇街应对本区域核定面积的汇总上报负责。种植主体对公示的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对面积核实结果提出异议,由村委会负责对异议问题进行复核。对恶意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禁将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统计与其他政策捆绑等问题,严禁村干部等人员利用面积核定工作之便进行多报或直接套取,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责令追回虚报面积补贴资金。

(三)认真做好群众政策咨询和信访工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政策咨询和信访电话,县级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县农业农村局2436671、5251969,县财政局6210171。各镇街按要求设立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咨询电话,及时解决农民提出的建议和疑问,增加政策透明度,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四)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要加强督导检查,实行专项监管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特别对信访问题较多、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村,要派出强力干部,搞好调查研究,认真开展帮包工作,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坚决杜绝信访案件,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对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要予以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问责。要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查处虚报面积、私立户头、村干部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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