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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
2023-01-20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nyj/2023-0000079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3-01-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
索引号: linshuxiannyj/2023-0000079
发布机构: 临沭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耕地地力补贴
发布日期: 2023-01-20

为确保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根据临沂市农业农村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出台的一项保障种粮主体收益惠农政策,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健全种粮主体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有效举措,有利于调动广大种粮主体积极性,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精心组织、层层部署,压实责任,搞好宣传发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和种粮主体执行政策的严肃性,确保核定小麦种植面积真实、准确,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真正把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让广大农民满意。

二、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

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补贴对象为全县各类种粮主体(含种粮农民和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小麦面积核定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的重要依据,也是掌握全县小麦面积年度增减途径。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及时完成小麦面积核定工作。

(一)强化宣传发动。通过明白纸、条幅、农村“大喇叭”等形式广泛宣传,组织镇街农技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粮大户等进行政策培训解读,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种粮主体了解和掌握小麦种植面积工作的政策、责任和工作程序,引导种粮主体据实申报,加强对村级面积核定工作的群众监督,确保小麦面积核定基础工作的准确性、有效性。

(二)明确责任主体。镇街(含街道办事处,下同)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镇街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把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公示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各镇街肩负着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折不扣落实到种粮主体手中的直接责任,具体组织实施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和种粮大户的统计工作;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要在镇街领导组织监督下,做好本村小麦面积核定和种粮大户统计工作。

三、规范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流程

(一)种粮主体自报告。各镇街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粮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种粮主体诚实守信自报告面积,自报告截止日期原则上为2023年2月10日。各类种粮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同时各镇街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在此基础上,做好种粮大户(面积50亩以上)的信息统计,为今后充分发挥种粮大户示范带动作用提供依据。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镇街政府。村委会核实、上报等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

(三)镇街审核。镇街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镇街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镇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镇街政府。由镇街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镇街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镇街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备案。同时,镇街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按照《山东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管理信息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录入到惠民“一本通”系统。各镇街汇总本辖区内核定种粮主体小麦面积和种粮大户统计情况原则上于2023年2月28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以政府正式文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五)县农业农村局复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镇街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在2023年3月20日前与县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有关信息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补贴档案的完整性、申报程序的完备性负责。

四、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的复核结果,按照每亩不低于127元的标准,于省财政厅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把资金拨付市县农发行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到农户。对按每亩127元补贴标准落实产生资金缺口的,由县级财政先行垫付资金。同时,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加快消化补贴结转资金。

五、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护农民种植粮食积极性、提升耕地地力、保障粮食安全实施的一项重大强农惠农政策,涉及面广、惠及种粮主体众多,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

(一)突出抓好重点和薄弱环节,健全核定工作帮包责任制。小麦面积核定主要工作任务在村级,要落实镇街干部包村办法,加强对村级工作的领导,明确包村干部为村级核定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核定政策和办法,确保核定工作及时完成,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面积核实、公示、确定和汇总上报工作各环节措施得力、程序严密、手续规范完整、数据真实准确。各镇街要派出帮包工作组,切实做到全过程指导帮助小麦面积核定工作;县级适时派出督导组,采用查访等形式,认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明确各环节、各层次的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种粮主体必须对自报告的小麦面积负责,应于自报告截止日前报告小麦面积,逾期未报告的不再纳入核定范围;未准确报告小麦面积的,漏报与少报面积不纳入核定范围;虚报面积的,村委会一经核实,必须核减扣除虚报面积并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当年补贴资格。对公示的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对面积核实结果提出异议,并对异议问题进行复核。对恶意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包村干部和村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必须对本村居的小麦面积核定和种粮大户统计工作负责。各镇街应对本区域核定面积的汇总上报负责,应准确汇总上报面积,保证汇总上报数据来源真实、数字准确。严禁村干部等人员利用面积核定工作之便进行多报或直接套取,一经查实,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责令追回虚报面积补贴资金。

(三)认真做好群众政策咨询和信访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政策咨询和信访电话,同时严禁将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统计与其他政策等进行捆绑,县级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县农业农村局2436671、5251969,县财政局6210171。各镇街按要求设立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咨询电话,及时解决农民提出的建议和疑问,增加政策透明度,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四)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加强督导检查,实行定期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特别对信访问题较多,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村,要派出强力干部,搞好调查研究,认真开展帮包工作,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杜绝信访案件发生,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对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批评和通报,严肃问责。要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等部门的协调,及时查处虚报面积、私立户头、村干部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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