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小麦面积核定指南 | ||||||||||||||||||||||||
2022-01-12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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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麦种植面积及种粮大户的核定统计原则和范围 (一)核定原则。2022年度小麦种植面积和种粮大户核定统计工作,要遵循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核定范围。2022年度小麦种植面积为种粮主体自报告截止日前出苗的小麦种植面积;在此基础上,依据小麦面积核实和土地流转手续,做好种粮大户(面积50亩以上)的实地核查和信息统计,为今后充分发挥种粮大户示范带动作用提供依据。 二、小麦种植面积和种粮大户的核定办法与统计上报程序 (一)种粮主体自报告。各镇街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粮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种粮主体诚实守信自报告面积,自报告截止日期原则上为2022年2月10日。各类种粮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同时各镇街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村初核。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核实无误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镇街政府。针对去年晚播小麦面积较大、出苗情况不均衡的实际,要积极稳妥推进面积核定工作,确保不漏报、不虚报。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和上报工作原则上于2022年2月20日前完成。 (三)镇街审核。镇街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对种粮大户要逐户逐地块核查。镇街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乡村两级公示。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镇街政府。由镇街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在镇街驻地公示各村小麦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天。镇街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备案。同时,镇街公示无误后,负责将农户补贴信息按照《山东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管理信息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录入到惠民“一本通”系统。各镇街汇总本辖区内核定种粮主体小麦面积和种粮大户统计情况于2022年3月2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以政府红头文件上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县农业农村局复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镇街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工作原则上于2022年3月12日前完成。复核无误后,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对象的个人信息、种植面积等材料,并与县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于3月20日前将有关信息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 (六)县财政局拨付资金。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的复核结果,按照每亩不低于134元的标准,于省财政厅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把资金拨付市县农发行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到农户。对发放过程中,因最终核实的2022年小麦种植面积超出2021年实际补贴小麦种植面积,导致按134元的亩均最低补贴标准落实仍存在资金缺口的,由县级财政先行垫付,省财政于下一年度清算补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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