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2020年度耕地地力保护小麦面积监督渠道 | ||||||||||||||||||||||||
2019-12-16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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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农民必须对自报告的折实小麦面积负责,应于折实自报告截止日前报告小麦折实面积,逾期未报告的不再纳入核定范围。未准确报告小麦面积的,漏报与少报面积不纳入核定范围;虚报面积的,村(居)委会一经核实,必须核减扣除虚报面积并通报批评。包村干部和村级主要干部(村居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必须对本村居的小麦面积核定和种粮大户核定工作负责。未及时全面发放农民自报告单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农民自报告应纳入核实及公示范围,未纳入而公示期内农民提出异议的,应及时复核纠正,否则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未认真核实或确定上报面积出现虚报的,一经核实发现,由以上责任人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 小麦面积核定主要工作任务在村级,要落实镇街干部包村办法,加强对村级工作的领导,明确包村干部为村级核定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核定政策和办法,确保核定工作及时完成,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面积核实、公示、确定和汇总上报工作各环节措施得力、程序严密、手续规范完整、数据真实准确。各镇街行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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