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 | ||||||||||||||||||||||||
2022-08-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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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 16周岁以上至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前、有劳动能力、从用人单位失业,个体经营停业或灵活就业失业,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1、进行职业咨询、职业指导和参加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 2、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4、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失业情况; 5、定期接受职业指导; 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三、申请条件 在临沭县行政区划内常住的下列人员: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其中,从用人单位失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人员,就近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四、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 一张2寸的免冠照片; 《失业登记表》。 五、办理流程 1.申请 (1)全程网上登记 从单位失业的劳动者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在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临沂市)-办事服务-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业务,录入失业信息,据实提交申请。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可通过掌上12333等小程序办理。 (2)现场办理 失业人员持身份证自主选择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就近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进行现场登记。 2.审核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业务系统审核失业登记信息。 3.办结 系统核验无误,审核通过。 六、办理时限 1.受理时,能通过系统检验的即时办理; 2.受理时,系统信息检验不完备的,经个人承诺后在3个工作日内核 查办结。 七、办理地点(方式) 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正大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社综合窗口3-10号或电话咨询。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短信告知。 九、咨询电话 0539-2983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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