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
2023-12-29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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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受主体 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 2、政策依据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社〔2019〕9号);市人社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字〔2020〕20号):
3、优惠内容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免征期间,办理社会保险和就业登记,并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4、申请材料 毕业证书(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就业登记信息、社保缴费信息等无法通过系统校验查清的,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银行代发工资凭证(留存复印件);《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 5、办理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先到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困难人员→每季度首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向社保缴费地所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上一季度的补贴申请→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受理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发放企业基本银行账户 6、承办科室及联系电话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2983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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