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企稳岗保就业政策清单 |
类别 |
政策名称 |
政策内容 |
补贴标准及期限 |
资金列支渠道 |
适用主体 |
业务经办 联系方式 |
一、社会保险助企纾困 |
延续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失业保险费总费率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 延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临沂市不符合执行条件) |
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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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 |
3221703 |
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
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 |
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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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以单位方式参保个体工商户 |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
缓缴实施期限至2022年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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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休育、娱乐业等17个行业 |
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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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返还; 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 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
失业保险基金 |
参保企业 |
3260830 |
二、就业援助政策扶持 |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
(一)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应承担部分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
就业补助资金 |
用人单位 |
3222480 |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一)补贴标准: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应承担部分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补贴期限:最长1年。 |
就业补助资金 |
小微企业 |
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与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一)补贴标准:一次性1000元/人; (二)受理时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就业补助资金 |
中小微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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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扩岗补助 |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定劳动合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
标准:不超过1500元; 期限:2022年年底 |
失业保险基金 |
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
3222480 |
二、就业援助政策扶持 |
就业见习补贴 |
我县行政区域内依申请设立的就业见习单位为离校3年内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提供就业见习岗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按月发放不低于同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就业见习期限原则上3-6个月,见习人员见习终止后,就业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向所属人社部门按规定申领。 |
(一)补贴标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二)补贴期限: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以见习人员实际在岗时间计算。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
就业补助资金 |
就业见习单位 |
3880322 |
三、创业扶持政策 |
小微企业"创贷+商贷"套餐模式 |
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
(一)标准:除申请最高金额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外,还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实行“一套贷款手续、一个贷款流程、一站式发放”服务,商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信贷需求和资信状况自行确定,原则上不超过700万元。 (二)期限: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1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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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 |
3260830 |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
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补贴1.2万元。 |
就业补助资金 |
小微企业 |
3222480 |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补贴标准:2000元/岗位。 |
就业补助资金 |
小微企业 |
四、促进转移就业助力乡村振兴政策 |
有组织劳务转移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区县以外稳定就业(合同期6个月以上)。 (依据临人社字〔2021〕88号文件) |
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区以外稳定就业的(合同期6个月以上),通过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不超过6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执行时间至2024年底。 |
就业补助资金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3222480 |
其他 |
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
对介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
执行期限:长期 |
就业补助资金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实施一次生留工补助政策。2022年出现1个(含)以上高风险或出现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区域的县(市、区),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企业,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执行期限:2022年底 |
失业保险基金 |
注:临沂市不符合执行此项政策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