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 | ||||||||||||||||||||||||
2022-10-10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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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 自然人、法人 二、办理条件 (1)单位就业登记。在临沭县行政区划内常住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已实现单位就业的劳动者,其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2)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在临沭县行政区划内常住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劳动者,由本人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三、办理材料 (1)单位就业登记。《就业登记花名册》。 (2)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就业登记表》(个体经营、灵活就业人员用)。 四、办理流程。 (一)单位就业登记。 1.全程网上登记 (1)一窗通办前注册的企业,首次办理就业登记的企业持单位资质证明、业务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外网就业登记服务功能。一窗通办后,企业的就业登记自动开户。 (2)用人单位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在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临沂市)-办事服务-单位就业登记业务,录入就业信息,据实提交信息。单位失业转就业人员,用人单位需通知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后,以失业再就业办理新单位就业登记。 2.审核 (1)工作人员在内网收到提报信息后,系统核验社保增加及劳动关系备案情况,后台进行审核。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企业可根据需要将系统生成的《就业人员登记表》、《就业登记花名册》等相关纸质材料,到现场审核盖章。 3.办结 系统核验无误,审核通过。 (1)全程网上登记 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就业服务人才服务),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在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临沂市)-办事服务-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业务,录入就业信息,据实提交信息。 (2)现场办理 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劳动者可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就业登记表》(个体经营、灵活就业人员用),现场办理。 2.审核 工作人员在内网收到提报信息后,系统核验社保增加及劳动关系备案等情况,后台进行审核。 3.办结 系统核验无误,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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