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
2020-01-15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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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1、文件依据: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金〔2020〕20号);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7号);3.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 2、政策对象:个人借款人范围,个人借款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 3、贷款额度:个人及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创业的,或有实际创业项目的城乡劳动者,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贷款。 4、申请条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银行贷款。 5、申请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纸质复印件一份)2.居民身份证(纸质复印件一份)3.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纸质材料一份) 6、办理流程:申请人到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临沂市“一链办理”窗口或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一次性提交所需材料,由综合受理窗口将所有证件及材料汇总后统一审查,完成审批后由经办银行负责办理放款事宜。 7、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8、办理地点(方式):1.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社局综合窗口2.临沭县正大街11号创业大厦4楼451室创业担保贷款中心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告知 10.咨询电话:0539-2983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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