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 ||||||||||||||||||||||||
2023-10-0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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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主要内容和标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失业保险达到规定年限的企业在职职工等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其中证书需能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 2.执行期限:长期。 3.适用对象:企业在职职工。 4.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 (2)《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 (4)《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5号); (5)《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18〕36号文件做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10号); (6)《关于全面实施<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166号); (7)《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85号; (8)《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9号) (9)《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统一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5号); (10)《山东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70号)。 5.申请材料: (1)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2)证书相关联网查询系统验证截图。 6.经办流程、渠道和时限: (1)申请:符合规定的企业参保职工到网上提报申领信息,也可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联网查询、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不符合条件告知原因; (3)办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核定补贴数额,办结。 7.咨询电话: 临沭县人社局失业保险服务室2983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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