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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通知
2021-12-07    点击数:  
 索引号  linshuxianjytyj/2021-000038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1-1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题  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通知
索引号: linshuxianjytyj/2021-0000385
发布机构: 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目录: 学生资助
发布日期: 2021-12-07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育才学校、民办学校:

为做好2021-2022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助对象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的寄宿中小学生。对其中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长期特困户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政策标准 农村寄宿生补助标准,初中寄宿生1250元/年;小学寄宿生1000元/年。各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落实情况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不得高于在校寄宿生的30%。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孤儿(含重点困境儿童)、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非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优先纳入资助范围。

三、递交材料

1、新增加的学生需递交身份证(户口本)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学校办理资助卡用);

2、临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学校存档,按学年申请);

3、临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花名册;

4、临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汇总表;

5、公示照片(可以数码照相,用打印机打印)

6、各学校评审委员会名单

四、档案管理各学校要设立专门的档案。学生填写的申请表按年度整理归档。各类材料按年序归档,注意保存公示的材料。各项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五、相关要求 各学校要依据《临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好该项政策,均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要做好受助学生的推荐、审核、公示(不少于5日)等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家境贫困的寄宿学生享受到补助,感受到国家的关怀。各学校要根据补助学生控制数,组织学生认真填写申请表(填写一份)、汇总表和花名册,按时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

六、报表时间 11月16日前上报各类材料。

纸质材料上报汇总表、花名册各两份(教体局留存一份,盖章后学校留存一份);

电子材料上报汇总表和花名册

资助中心电子邮箱:lsxjtjzzzx@ly.shandong.cn。联系人: 联系电话:2132387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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