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学籍休学、复学、转学办理流程 | ||||||||||||||||||||||||
2022-12-09 点击数: | ||||||||||||||||||||||||
|
||||||||||||||||||||||||
|
||||||||||||||||||||||||
一、休学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连续缺课天数累计超过三个月仍不能上学的),可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成年学生本人持医疗机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 学生因病如需长期治疗,必须符合下列相应条件,经学校审查同意,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 1、小学学生必须具有镇街以上医疗(含镇街级)证明、病历和1000元药费单据或保险公司理赔证明材料; 2、初中学生必须具有县级以上医疗(含县级)证明、病历和1000元药费单据或保险公司理赔证明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天数累计超过三个月仍不能上学的可提出休学申请。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证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并报县教体局核准后准予休学。 学生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病并在传染期的,学校应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其到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治疗期在半年以上的,应令其休学。 患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不能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的其他疾病的学生,学校可令其休学。 办理流程: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籍管理平台上提交休学申请→学校持相关材料到教体局申请办理休学手续。 二、复学 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应在休学期满的一个月以内及时办理复学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学生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在《休学、复学审批表》上签署学校意见并在学籍管理平台上提交复学申请→学校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体局申请办理复学手续。 三、转学 在本县区内转学:须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同时转出学校通过学籍平台提交转出申请→学生监护人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房产手续)等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审核合格→转入学校持相关材料到县教体局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由本县向外省(市、区)转学:学生监护人持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没有纸质证明的,需要接收学校通过学籍管理平台发起转入申请)到转出学校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审核同意后并在学籍管理平台中提交转出申请→转出学校到县教体局办理转出手续。 由外省(市、区)向本县转学:由学生监护人持学生学籍信息表和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房产手续)等相关材料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入申请→转入学校审核合格后同时向学籍平台提出转入申请→转入学校到县教体局办理转学手续。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