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 ||||||||||||||||||||||||
2020-09-30 点击数: | ||||||||||||||||||||||||
|
||||||||||||||||||||||||
|
||||||||||||||||||||||||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体) 局,局直属各普通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各级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学籍管理重要性 学生学籍是教育经费投入、学校建设、招生录取、控制大班额、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育、控辍保学、学生资助等工作的基础,是学生体质监测结果记录、综合素质评价、教材教辅征订、毕业证发放的依据,不仅关系学生切身利益,更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不断增强规则意识、风险意识,不断强化纪律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学籍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切实规范学籍管理 ( 一)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格落实学籍管理“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相关规定,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严禁借读及空挂学籍;一律不得为超计划招生及违规招收的学生注册学籍。公办初中、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接收往届生插班复读,不得举办复读班或将公办教育资源出租、出借给社会机构、民办学校举办复读班。 (二)规范学籍异动办理程序。办理转学、休复学、退学(普通高中)、学籍信息变更等学籍异动,按照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均应由学生或其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按程序申请的,不得办理学籍异动;申请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补充完善。 ( 三 ) 强化学籍信息安全管理。要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强化学籍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将信息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导出使用管理规则》(教基一司函〔2014〕33 号 ) 规范数据的导出、使用和管理,违规操作造成学籍信息泄露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三、其他工作要求 ( 一 ) 加强学籍管理员队伍建设。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学籍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干部 要熟悉学籍管理规定。选拔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担任学籍管理员,并确保队伍稳定。建立学籍管理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学籍管理业务培训,对新任学籍管理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 落实 “一次办好”工作要求。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简化学籍业务办理流程,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和服务工作,除家长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或电子证照) 到学校现场审核跑一次腿外,其他审核流程全部通过“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在线办理。异动汇总表由学校汇总书面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存档。市内转学,不得再要求家长提供纸质转学证明及盖章,对跨省、市转学、升学的,根据外省、市需求积极提供相关材料。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学校要建立学籍信息定期核查制度,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核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确保人籍一致。市、县( 区 ) 教育行政部门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凡在学籍管理中存在人籍不符、弄虚作假,不按规定转学、违规招生、违规建籍等行为的,及因违反规定导致重大信访、安全事件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临沂市教育局 2020 年 9 月 30 日 |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