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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方式 0539-6231182
负责人姓名 王庆玉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沭县沭新东街28号113室
机构职能

负责与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对接。负责网格化监管考核、环境执法“双随机”,负责全县污染源日常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协调、调度、计划、统筹全局执法力量搞好环境执法工作,协调各执法中队工作。参与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对接迎检协调工作。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市级督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要求向有关部门移送材料,并对生态环境案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度汇总。负责中央、省、市生态环境督察、检查提报材料的收集、汇总、上报。负责执法中队执法区域年度轮换工作。负责全县的环境信访、人访案件的登记、移交、反馈、上报以及信访档案资料保管等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行政执法检查,承担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及督察整改,督促指导镇街(开发区)、村居生态环境网格化建设等工作。规范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依法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所有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对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环保督察交办案件的促改工作。配合属地镇街做好“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承担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分配的随机抽查任务,负责辖区内信访案件处置、档案材料收集整理等工作,配合局属业务科室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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