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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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539-2983286 |
负责人姓名 |
刘江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办公地址 |
临沭县正大街与光明路交汇处150米创业大厦四楼427 |
机构职能 |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贯彻党中央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保护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承担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三)承担全县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体系建设工作。
(三)承担全县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体系建设工作。
(四)负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六)完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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