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要求,参与本级年度购置计划、品种目录和标准、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建设等事项落实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县级综合物资仓库建设、运行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县级政策性储备粮、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医疗防护物资、生活必须物资、重要消费品(食糖)等物资的采购、储存、轮换、日常管理和调拨等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四)承担接受捐赠应急储备物资的整理、储存、日常管理和调拨等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五)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统计服务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指导农户科学储粮等服务工作。
(六)承担落实上级军民融合发展政策和国民经济动员时期的粮油储备及战时(应急)军粮、副食品的供应和管理服务工作。
(七)承担全县驻军、武警所需军用粮油物资的筹措、调集、配送业务的管理协调。承担对军粮质量、专项资金、专用设备及涉密数据的使用实施监督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八)承担储备物资管理及粮食供应业务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物资储备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的推广服务工作。
(九)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的综合保障工作。
(十)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综合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县发展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