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信息、科技、法律、融资、交流等服务工作。
(三)配合做好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四)承担企业及市场培育、市场监管和标准质量品牌发展的研究、论证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分配的课题研究任务,开展相关学术研究、交流和培训工作。
(五)承担市场监管数据搜集、整理及分析工作。承担市场监管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六)承担已上市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等药物警戒相关工作。
(七)承担全县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工作。承担监测方法的研究和交流工作。
(八)承担全县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的业务和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等工作;
(九)承担全县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和评价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
(十)承担药物警戒和药品监管科学课题研究工作,开展全县医药产业项目落地技术咨询工作。
(十一)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