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具体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县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全县知识产权规划和政策文件。
(二)承担知识产权公益服务,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支持保障,承担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工作。
(三)承担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状况分析、重大项目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等工作。
(四)承担重大经济和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承担重点领域和重大技术专利分析、预警、导航工作。
(五)承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的分析、利用、传播工作。
(六)承担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重大知识产权问题
的研究工作,配合做好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工作。
(七)承担知识产权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八)承担知识产权有关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承担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服务工作。
(九)承担知识产权法律和维权援助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
(十)在职责权限内承办专利纠纷调解、专利侵权判定咨询、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与处理工作。
(十一)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