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正文
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539-6238683
负责人姓名 李焕宝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苍山路南首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园林环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制定园林环卫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拟订园林绿化和环卫工作各项规划、管理规范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精细化管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国家园林县城复查的辅助工作,承担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复查的辅助工作。

(四)承担城市建成区内全民义务植树的服务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古树名木普查和保护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园林绿化成果普查和资源调查辅助工作。

(五)研究提出对全县园林环卫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咨询服务。

(六)协助做好城市绿线划定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城市绿线相关工作。

(七)承担城市建成区内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占压绿地许可现场勘验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现场勘验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查处破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以及园林环卫设施的辅助工作。

(八)参与拟订城市园林环卫工程建设、城市园林环卫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重点园林环卫工程设计指导工作。

(九)承担组织开展城市园林环卫科技研究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园林环卫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

(十)承担职责范围内园林行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园林绿化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职责范围内园林环卫考核制度,承担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指导工作,协助做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十二)承担职责范围内园林绿化、环卫设施、公园广场设施改造提升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园林养护、公园广场的日常维护、环卫保洁服务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承担城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等辅助工作。

(十四)承担城区道路扫雪除冰工作。

(十五)承担城市公厕保洁和环卫设施的养护维修及改(扩)建工作。

(十六)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十八)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