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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政府办公室:地方金融监管科
联系方式 0539-6211089
负责人姓名 苏前光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办公地址 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县政府302室。
机构职能

负责协调、配合中央驻临沭金融监管机构对全县各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拟订全县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推动企业上市。负责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交易场所开展权益类交易或者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以及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机构、典当行设立、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县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健全全县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推动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承担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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