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政办字〔2023〕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临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 录
前言.....................................................................................................4
1基本情况..........................................................................................6
1.1地理位置......................................................................................6
1.2自然条件......................................................................................6
1.3水土资源条件..............................................................................8
1.4农业生产.....................................................................................15
1.5经济社会.....................................................................................15
1.6农业旱涝自然灾害....................................................................17
2建设发展........................................................................................18
2.1总体建设情况............................................................................18
2.2“十三五”规划评估...............................................................18
2.3实施效果....................................................................................19
3主要问题及需求分析..................................................................22
3.1主要问题...................................................................................22
3.2需求分析...................................................................................23
4规划必要性..................................................................................26
5规划实施条件.............................................................................28
5.1政策条件..................................................................................28
5.2资金条件..................................................................................28
5.3技术条件..................................................................................29
5.4耕地资源条件..........................................................................30
5.5水资源条件..............................................................................30
5.6电力资源条件..........................................................................33
6总体规划.....................................................................................34
6.1指导思想..................................................................................34
6.2基本原则..................................................................................34
6.3规划依据..................................................................................36
6.4规划水平年..............................................................................37
6.5规划范围..................................................................................37
6.6规划总目标..............................................................................38
6.7规划重点任务..........................................................................39
6.8规划有效衔接..........................................................................40
7建设内容与标准..........................................................................42
7.1建设标准...................................................................................42
7.2建设内容...................................................................................45
7.3重大工程...................................................................................48
8分区规划与建设任务..................................................................51
8.1建设分区...................................................................................51
8.2建设重点...................................................................................51
8.3建设任务...................................................................................54
9投资测算与资金筹措..................................................................57
9.1投资测算....................................................................................57
9.2资金筹措....................................................................................59
10建设管理和后续管护................................................................60
10.1强化质量管理.........................................................................60
10.2统一上图入库.........................................................................60
10.3规范竣工验收.........................................................................61
10.4加强长效管护.........................................................................61
10.5严格保护利用.........................................................................64
11预期效果.....................................................................................65
11.1经济效益.................................................................................65
11.2社会效益.................................................................................65
12组织保障.....................................................................................66
12.1加强组织领导.........................................................................66
12.2强化规划引领.........................................................................67
12.3加大资金投入.........................................................................68
12.4突出建设重点.........................................................................69
12.5严格监督考核.........................................................................70
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多年来,临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发展战略,坚持集聚资源要素,突出规划引领,加大资金投入,实施整体推进,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时期,全县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22.3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面积8.81万亩,截至2020年,全县共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47.5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2.4%。
进入“十四五”后,临沭县将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有利于集聚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有利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和粮食产能,实现土地和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保障农产品稳定供给;有利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扩大农业农村投资,促进共同富裕。
按照《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临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到2030年全县将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69.56万亩,改造提升面积24.6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4.7万亩。规划实施后,预测到2025年全县高标准农田率达到71%,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28%;到2030年,全县高标准农田率达到76%,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36%。
《临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接《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临沭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临沭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021-2030年)》等相关规划,分析了当前临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积极探索“吨粮田”建设,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任务、建设监管和建后管护、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规划期为2021-2030年,远景展望到2035年。
1基本情况
1.1地理位置
临沭位于山东省东南部的鲁苏两省交界处,因濒临沭河而得名,辖9个镇街,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新型工业化试验区,1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共有266个行政村居、人口68万,南北长45.20公里,东西宽32.90公里,面积1012平方公里,是中国钻石之乡、柳编之都,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县等荣誉称号。
位于北纬34°40′~35°06′,东经118°26′~118°51′。北依莒南县,西靠临沂市河东区和市经济开发区,西南与郯城县接壤,东南与江苏省赣榆、东海两县毗邻。
1.2自然条件
1.2.1地形地貌
临沭县境内地势东北部高,西部和南部低,呈扇形倾斜状。县内最高处为苍山,海拔394.7米,最低处在新沭河下游,海拔22米。境内地貌以缓坡丘陵为主,大致分为平原、低山、丘陵3种类型。平原面积占总面积的23.36%,多分布于县内西部沭河沿岸;山地占3.82%,多分布于县境东北部;丘陵占77.82%,分布于平原与山地之间。全县有大小山峰44座,海拔高度均在400米以下,山峰坡度多数大于15°。
1.2.2土壤植被
(1)土壤
临沭县土壤类型以棕壤为主,主要分布在青云至石门一线以东的镇街内,占可利用面积的78.96%;潮土类分布在青云、南古、店头、曹庄沿沭河一带,占可利用面积的8.64%;褐土类主要分布在青云镇的华山岭、郑山街道的潘岭村、曹庄镇的岌山岭一带,占可利用面积的4.42%;沙姜黑土地主要分布在石门河两侧及青云镇的季岭、临沭街道的高湖一带,占可利用面积的7.98%。由于长期人为因素,原始自然植被已遭破坏,现有植被属次生天然植被,总覆盖率为13.2%。
(2)植被
临沭县由于光热条件较好,植物资源较为丰富,粮食作物有小麦、玉米、地瓜等多种;经济作物有花生、大豆、芝麻、油菜、豌豆、绿豆、扁豆等。蔬菜有根菜类8种、茎菜类9种、叶菜类9种、荚菜类2种、瓜菜类12种、茄类3种、调味类9种、水生菜类5种、多年生菜类2种,另有香椿及食用菌银耳、木耳、香菇、平菇、草菇等68种。林木中果木有苹果、梨、桃、板栗、李、杏、柿、枣、石榴、葡萄、无花果、樱桃、核桃等;其他树木有榆树、槐树、毛白杨、泡桐、刺槐、苦楝树、柳树、梧桐树、绒花树、皂角树、桑树、银杏、花椒树等。
1.2.3气象条件
临沭县属温带季风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多年平均年日照数为2529.3h,全年无霜期208d,最大冻土深度30cm,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488.3mm,多年平均降水量862mm,年最大降水量1288mm,最小降水量为474.5mm,其中6-9月份降而量占全年降水量的70.6%,降水量年内、年际分配不均,素有冬寒少雪、春旱夏涝秋又早的规律,多年平均降雨日数为90d。临沭县多年平均气温13℃,最高气温38.8℃,最低气温-15℃,全县平均相对湿度67.5%。
冬季干冷,风向多偏北,春季干燥,风向多偏南,夏季高温潮湿,风向多偏东,历年最多的风向是东风,占16%,多年平均风速3.4m/s,多年平均最大风速(瞬时风速)17.3m/s,历年平均大风日数16d、最多28d、最少3d。
1.2.4河流水系
临沭县属淮河流域,境内除玉山镇镇武河38km2属于滨海系外,其余均属沭河水系。境内10km以上的河流就有15条,沭河在临沭县西部,自北向南,在大官庄分为二支,东支为新沭河,南支为老沭河。分沂入沭水道,在临沭县西南部曹庄镇境内,是沂河分流入沭河的通道。苍源河在临沭县中部,自北向南流经玉山镇、青云镇、郑山街道、临沭街道、蛟龙镇、大兴镇、店头镇,在大于科入新沭河。穆瞳河在临沭县东部,自北向南流经玉山镇、蛟龙镇出境流入石梁河水库。石门河位于临沭县南部石门镇境内,自江苏境内由南向北在陈棠村东流入新沭河。
1.3水土资源条件
1.3.1土地资源
临沭县土地总面积101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0.83万亩,用地类型结构如下(表1):
表1 临沭县土地资源利用状况表
国土面积(万亩) |
农用地(万亩) |
其他建设用地(万亩) |
未开发地(万亩) |
合计 |
耕地 |
非耕地 |
小计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一般农田 |
林地 |
园地 |
牧草地 |
其他农业用地 |
小计 |
151.59 |
121.86 |
90.83 |
90.40 |
0.43 |
16.33 |
4.78 |
0.00 |
9.92 |
31.03 |
25.27 |
4.46 |
1.3.2水资源及水利工程
(一)水资源量
临沭县的客水主要是沭河、分沂入沭和总干排水沟的过境水量。年均总客水量13.2亿m³,其中沭河过境水量11.22亿m³,分沂入沭和总干排过境水量为1.98亿m³。
根据地下水的赋存条件、水力联系、富水程度和不同成因,不同岩性的组合关系,将本地区含水层划分为3个含水岩组,其中,第二含水岩组划分为两个含水亚组,并统一以井孔涌水量资料为依据,进行富水性分析,各岩组分述如下。
(1)松散岩孔隙含水岩组
该岩组包括第四纪各时代不同成因的松散堆积物,主要分布于沭河两侧及山间谷地。地下水主要贮存于各类砂层、砾岩层的孔隙之中,属浅层水,具潜水性质。
冲积、冲洪积物主要分布在沭河两侧,岩性主要是中粗砂及少量砂砾石层,砂层平均厚度一般在5~10m,埋藏深度从两侧向河床逐渐增大,底板埋深10~20m,水位埋深多在2~5m,年变幅1~3m。富水性在不同地段差异较大,靠近河道含水层厚度大,颗粒粗,富水性良好,井孔涌水量大于1000m³/d,远离河道及含水砂层较薄地段,富水性渐弱,井孔涌水量多在500~1000m³/d之间。该区地下水是全县工业、城镇生活及农业用水的主要水源。
坡洪积物主要有含钙质结核的粘质砂土,厚度多小于10m,分布于本县的山前地带及山间谷地中,仅局部地段可见含水砂层及含水砂砾石层,大多无含水砂层,富水性较差,部分地段实际不含水,单井涌水量一般小于500m³/d。
县内浅层孔隙水水质较好,矿化度小于0.5克/升,属于重碳酸盐钙型水。
(2)碎屑岩孔隙—裂隙含水岩组
该含水岩组由白垩系及侏罗系组成,主要分布于本县中部及西部,大多隐伏于第四系松散层之下。
①白垩系碎屑岩孔隙—裂隙含水亚组
分布于郑山街道、临沭街道、蛟龙镇、大兴镇等镇街的相邻地区及西南部的岌山周围,不整合于胶东群之上,岩性以红棕色砂岩为主,地下水主要赋存于砂岩、砥岩的孔隙一裂隙之中,富水性差,井孔涌水曼一般小于100m³/d。但在史岭一带,由于受昌邑一大店断裂影响,裂隙发育,赋水性较好,单井涌水量大于100m³/d。
②侏罗系碎屑岩孔隙一裂隙含水亚组
主要分布于西部中华山一带,出露较少,大多隐伏于第四系松散层之下,地下水主要赋存于砂岩、砾岩的孔隙、裂隙之中,富水性差,井孔涌水量均小于100m³/d。
(3)变质岩及各期岩浆岩裂隙含水岩组
该岩组包括元古代、太古代变质岩及零星出露的各期岩浆岩,主要分布于北部山区及中南部的丘陵地区。由于地表风化作用,基岩上部大多被风化,风化裂隙比较发育,地下水主要赋存于风化裂隙之中,风化带发育深度一般小于10m,裂隙发育密集细小,富水性较差,地下水位埋深1~4m,年变幅5m左右;水位、水量季节变化明显,县内多掘大口井,取水供生活之用,单井涌水量小于100m³/d。但局部地段受构造影响,裂隙发育、水量较大,单井涌水量大于100m³/d。
临沭县平均地下水资源总量为1.16亿m³,从地理分布看,可分以下几个区域:①单井日出水在2000m³以上的富水区,面积34.25km2,占全县总面积4%。②单井日出水在500~2000m³之间的一般区,面积为322km2,占全县的31%。主要集中在郑山街道沿沭河地带,青云西部沿沭河区,玉山、蛟龙沿穆瞳河区,以及玉山镇的塘子河沿岸,主要分布在中部、中西部、中东部、临沭、蛟龙、大兴北部、店头、郑山、青云镇驻地连线以西地区;③单井日出水量低于100m3的贫水区,面积671.5km2,占全县总面积的65%,主要分布在北部,东北部地区及店头镇、大兴镇等镇街的丘陵区。
本县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是大气降水,其次为地表水体和灌溉入渗。地下水的径流和排泄受地形、地貌、地层等因素控制。因基岩地下水与第四系地下水的运动方式存在差异,分别论述。
(1)第四系孔隙水
第四系孔隙水的补给来源以大气降水为主,在西部南古一带,河水对地下水的补给占有重要位置。其径流主要受地形控制,地下水运动方向与地表水运动方向大体一致,地下水流向自分水岭向河谷汇集,总体流向由北向南。第四系地下水的排泄,主要是通过河道及其冲积层向下游排泄,其次为人工开采,潜水蒸发也是消耗地下水的重要因素。
(2)基岩裂隙水
变质岩地区基岩裂隙水的补给来源是大气降水,大气降水入渗后,储存于风化裂隙和构造裂隙中,并沿裂隙顺山坡由高处向低处缓慢运移。其排泄一是排向第四系坡洪积物中,形成第四系孔隙水;再是排入山间沟谷中,形成地表溪流,流向下游的冲积平原。
(二)水资源可利用量
水资源可利用总量等于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与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之和再扣除两者之间的重复计算量。
1、地表水可利用量
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是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统筹考虑区域内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在协调区域内与区域外用水需求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可供河道外一次性利用的最大水量(不包括回归水重复利用量)。
(1)河道内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
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量主要考虑维持河道基本功能的需水量,包括防止河道断流、保持水体一定的稀释能力、河道冲沙输沙以及维持河道水生生物生存的水量。
参照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资源可利用量估算方法(试行)》,结合临沭县河流实际情况,本次规划河道内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取多年平均年径流量的10%。
(2)不能控制利用而下泄的洪水量估算
汛期水量中一部分可供当时利用,还有一部分可通过工程蓄存起来供以后利用,剩余水量即为不可能被利用而形成下泄洪水量。根据临沭县的实际情况,汛期可供利用量综合考虑近10年《山东省水利统计年年鉴》、近6年《临沂市水资源公报》中当地地表水年用水量最大值的三分之一近似估算(汛期4个月,占全年月数的三分之一,不考虑不同季节用水差别)。各分区按代表站的相应6~9月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百分比推算其汛期水量,将汛期的天然径流量减去同期蓄存水量和汛期用水量,剩余水量即为汛期难于控制利用下泄洪水量。
(3)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
采用地表水资源量扣除河道内最小生态环境需水量和汛期不可利用洪水,计算得出临沭县地表水可利用量为11279万m3,约占地表水资源量的37%。
2、地下水可开采量
地下水可开采量指在可预见的时期内,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在不引起生态环境恶化条件下允许从含水层中获取的最大水量。
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量采用可开采系数法进行估算。通过对临沭县水文地质条件的调查,依据地下水总补给量、地下水位观测、实际开采量等系列资料的分析,确定平原区不同类型水文地质分区的可开采系数。经分析,各计算分区平原区地下水可开采系数一般采用0.82左右。
山丘区地下水大部分以河川基流、泉水溢出等排泄于地表,已经计入地表水可供水量中,山丘区的地下水开采将减少河川基流、泉水溢出,使得河川径流量减少,本次评价根据近几年山丘区地下水实际开采情况,地下水位变动情况,参照平原区可开采系数综合确定山丘区地下水可开采量。
据评价,1980年~2014年临沭县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水资源(矿化度≤2g/L)可开采量为9965万m3。
3、水资源可利用总量
水资源可利用总量的计算,采取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与浅层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相加再扣除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与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两者之间重复计算量的方法估算。两者之间的重复计算量主要是平原区浅层地下水的渠系渗漏和渠灌田间入渗补给量的开采利用部分,可采用下式估算:
Q总=Q地表+Q地下-Q重
式中:Q总—水资源可利用总量;Q地表—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Q地下—浅层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Q重—重复计算量。
据评价,1956~2014年系列临沭县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20934万m3,其中当地地表水可利用量为11279万m3,地下水可开采量为9655万m3。
1.4农业生产
临沭县气候宜人,资源丰富。属北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区域,兼南北气候之长,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土地肥沃,盛产小麦、玉米、花生、地瓜、大豆、油菜等农作物,是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
临沭县共有耕地面积90.83万亩,其中两区划分面积为50.02万亩,主要为小麦功能区及小麦玉米复种区。临沭县三年平均农业种植面积161.42万亩,复种指数1.90,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产量及农业总产值达31.3625亿元。
1.5经济社会
据2020年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7.0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15亿元,增长0.8%;第二产业增加值68.52亿元,增长1.7%;第三产业增加值103.39亿元,增长7.2%;三次产业结构为12.7:34.8:52.5。
农林牧渔业平稳发展。全县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26.60亿元,增长1.4%。其中,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分别实现业增加值11.63亿元、4.73亿元、7.80亿元、0.98亿元、1.45亿元,分别增长1.9%、7.4%、-3.3%、-4.0%、12.7%。农产品产量有增有减。全县粮食总产量30.47万吨,增长1.5%。花生总产量16.60万吨,减少6.9%;水果总产量3.05万吨,增长45.2%;蔬菜总产量15.97万吨,减少5.2%;烤烟产量447吨,增长19.2%。畜牧业有减有增。全县生猪存栏20.41万头、同比下降35.5%,生猪出栏40.16万头、同比下降33.4%,家禽存栏910.43万只、同比增长59.6%。家禽出栏3289.42万只,增长83.1%。禽蛋产量3.02万吨,增长11.0%,奶类产量1.32万吨,增长38.3%。农业机械化不断提高。全县农用机械总动力86.7万千瓦。大小拖拉机57691台套,联合收割机1468台,其中稻麦联合收割机869台。
居民收入继续保持增长。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01元,同比增长8.2%。其中,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8817元、14335元,分别增长6.3%、9.8%。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199元,增长9.2%。其中,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分别支出16828元、10337元,分别增长8.2%、9.6%。
1.6农业旱涝自然灾害
临沭县自然灾害主要有洪涝、干旱、干热风、大风、冰雹等,其中旱涝灾害最为频繁,造成的损失最大。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6~8月份降雨量占全年的71%左右,造成旱涝灾害频繁发生,给当地农业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损失。洪涝是临沭县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多因暴雨、连阴雨所致。大暴雨出现时间常集中在6~8月份,仍以7月最多,连阴雨多出现在夏季,秋季次之,其它季节较少。由连阴雨引起的气温偏低,湿度偏大,日照偏少,给农作物带来较大危害。干旱为临沭县主要的不利气候条件之一,常出现春旱、冬春连旱、春夏连旱情况,是严重制约农业经济发展的最不利因素。
2建设发展
2.1总体建设情况
2011年以来,临沭县共在临沭街道、郑山街道、蛟龙镇、大兴镇、石门镇、曹庄镇、青云镇、玉山镇、店头镇等9个镇街,217个行政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47.56万亩,其中建设高效节水面积13.16万亩,其中两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31.17万亩。新建维修大口井457座;新建塘坝、拦河坝共计89座;泵站共计147处;清淤排水沟394.99km;新建桥186座,过路涵1930座,管涵1509座,进地涵1233座;新修田间防渗渠道长度29.038km;铺设地埋管道1149.883km;铺设高低压线220.07km。
2.2“十三五”规划评估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高标准农田面积22.33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81万亩,其中两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8.31万亩。新建维修大口井283座;新建塘坝、拦河坝共计39座;泵站共计110处;清淤排水沟132.267km;新建桥66座,过路涵536座,管涵117座,进地涵1233座;新修田间防渗渠道长度4.810km;铺设地埋管道980.652km;铺设高低压线182.899km。
临沭县“十三五”以来的实践表明,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拓宽农民收入渠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美化农田生态环境,提升农业综合效益,是一项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经济稳定的基础性工程,是一项事关农民脱贫致富、农村产业兴旺的公益性工程,是一项事关农村田园优美、农村生态文明的战略性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社会各界高度认同,农民群众热烈欢迎。
2.3实施效果
临沭县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组织申报并整合各方面项目资金,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通过采取农田水利建设、土壤培肥改良等措施,持续推进农田建设,不断夯实农业生产物质基础,为粮食及重要农副产品稳产提供了有力支撑,对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截至2020年,临沭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47.5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2.36%。
1、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截至2020年末,临沭县通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成了一批旱能灌、涝能排、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增强了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巩固和提升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有效减少旱涝渍等灾害影响,粮食产能亩均提高了10%,提高了农民质量的积极性。
2、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截至2020年末,临沭县通过集中连片开展田块平整、基础设施配套、土壤改良、宜机化改造等措施,极大改善了农田碎片化、设施不配套、耕地质量下降、农机作业不便捷等问题,有效推进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带动了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推动了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规模经营比例达60%,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0%。
3、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临沭县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在稳定粮食产能基础上,积极支持优质蔬菜、经济林果及其他优势农产品等特色产业发展,建设了一批优质粮食、优质蔬菜等生产基地,为促进农民增收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基础。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方面有力推动了农村规模化种植的发展,有效降低了农业生产投入成本,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另一方面随着现代化农业进程,临沭县大力发展农村内生的农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等,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能显著提高土地租金,保障农民对土地经营的长期收益。
4、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通过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沟渠,实施秸秆还田,加强土壤改良,示范推广节肥、节药等技术,项目区田间小气候明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显著提升。临沭县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快农村河塘疏浚、农村小型泵站更新改造、农田节水灌溉建设,集中连片打造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排涝系统和水源性整治工程,提升了全市农田水利建设的规模、层次和标准,提高了高标准农田的抗御灾害能力。截至2020年末,临沭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634。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节水、节电、节肥、节药效果明显,促进了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实现生态宜居打下了坚实基础。
3主要问题及需求分析
3.1主要问题
(一)建设标准不统一
过去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分属不同部门建设管理,在投入标准、建设内容、组织实施等方面要求不统一,投入标准普遍不高。同时,受建后管护不力因素影响,一些镇街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仍然存在田间工程设施产权不明、管护权责不清、管护资金缺乏、管护责任难落实等问题,影响高标准农田效益的持续发挥。另外,一些工程设施年久失修、损坏较为严重,长期带病运行。这些已建设的农田还不能真正实现、高产稳产,迫切需要改造提升。
(二)建设资金投入偏低
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资金及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但是随着建材、人工及其他相关成本的上涨,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本也随之上升,为落实预期的建设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所需资金将逐步增加。
(三)生态理念有待强化
临沭县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重视林网建设、水土流失治理和农田环境整治,农田生态得到较好改善。但仍存在部分地区,由于生态观念较为淡薄,导致的对农田生态环境的重视不足,绿色发展意识不强,仍然是传统粗放的生产方式,比如大水漫灌习惯未彻底改变、不够重视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技术等。同时农业面源污染、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未能充分体现绿色发展理念。
(四)建后管护仍需加强
临沭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中,仍然存在部分田间工程设施产权不明、管护权责不清、管护责任难落实等问题。另外,近几年来虽然临沭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管护补助资金,但仍满足不了实际需求,镇街负担较重,管护积极性不高。这些因素都影响高标准农田效益的持续发挥,客观上要求尽快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工程设施管护长效机制。
3.2需求分析
(一)农田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2019年机构改革后,山东省、市、县三级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整合到农业农村部门,农田建设实行相对集中统一管理,建设资金进行了有效整合,切实改变了过去农田建设五牛下田、分散管理的局面。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于2020年1月发布《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农田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规范化。建立农田建设联系挂钩制度,明确责任、保障资金、强化监督,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管理。同时,不断构建完善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的管理新体制,实现省、市、县、镇(街)、村五级联动,层层推动落实,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拓宽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1、省级财政承担地方财政投入的主要支出责任。整合土地收益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2、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的同时,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支持精准度。
(三)强化生态理念,打造绿色农业
一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鼓励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减少水资源浪费。二是完善农田防护林网体系。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着重对农田防护林网、林带漏网断带等问题进行修复,同时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要求,完善农田防护林网体系。三是加快绿色建设管理措施融合发展。总结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同时参考学习已建示范区的先进经验,加快工程、农艺、管理等与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等措施的有效融合,支撑现代农业绿色发展的作用充分发挥。
(四)加强建后管护措施
一是建网定格。按照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区域布局,临沭县制定高标准农田设施网格化管理办法,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二是厘清职责。临沭县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理,明确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三是压实责任。在高标准农田设施坚持当前制和长久制的基础上,实行“四制”,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制、乡村管护使用责任制、县农业农村局抽査管理责任制、各层级责任追究制;推行“四化”,即管理信息化、精细化、制度化、合作化;明确管护主体,细化管护措施,压实管护责任。四是加大宣传。为强化对高标准农田依法保护宣传力度,在全县人员集中场所、政府机关门口等进行张贴,多措并举,大力宣传,真正形成依法保护高标准农田设施全民参与、全员监督的浓厚氛围。
4规划必要性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农业生产要素供给趋紧、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以及国际形势严峻复杂的背景下,粮食生产面临的刚性约束越发突出,国家粮食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临沭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提出: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主要范围,突出重点、优化布局、统筹安排,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八个方面,大力建设“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促进连片开发、规模建设,不断提升农业生产保障能力。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田配套设施,是中央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任务,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措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聚集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和水土资源利用率,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破解现代农业发展的资源约束。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支持农民乡村创业,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改善农村面貌,提高农村发展水平,早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宏伟目标。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长期以来,粮食保障是中国人的头等大事。因此,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关键。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对优质稻麦、有机蔬菜等消费需求日益增长,绿色优质农产品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亟待提高。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促进耕地质量和地力提升,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增加优质粮食和农产品供给,加快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推进乡村生态建设,改善与保护田园生态环境,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村夯实基础,增进农民福祉。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提升农业效益的重要途径
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优势产业发展、产品加工销售、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在改善生产条件的同时,优化了产业布局,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为农业机械装备发展、新技术推广应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创造了有利条件,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通过集中连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水平,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5规划实施条件
5.1政策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能产得出、供得上,在保护好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连续多年的中央1号文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作出系统部署;2020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鲁政办〔2020〕12号);2021年11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鲁农建字〔2022〕15号),提出多措并举稳定粮食面积与产量,强化科技兴农支撑作用。临沭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高起点谋划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衔接《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临沭县水利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制定了专项规划,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为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坚强政策保障。
5.2资金条件
2019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7.0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15亿元,增长0.8%;第二产业增加值68.52亿元,增长1.7%;第三产业增加值103.39亿元,增长7.2%;三次产业结构为12.7:34.8:52.5。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第84号令、《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及《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临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临沭县政府将逐步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计划2023-2025年,县政府共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6520万元,2026-2030年,共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75000万元。
5.3技术条件
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全省共核实4000多个项目的数量、质量、空间位置和利用保护情况,完善30多万个地块数据信息。坚持创新引领,在任务落实、建设进度、资金筹集、实施模式、运行管护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多次在全国农田建设工作等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指导各地在绿色农田建设、5G+农田建设、APP实时质量进度管控、井长制管理等方面进行试点示范,培育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样板,为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路径借鉴。
一是设施设备集成化、装配化、智能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农田基础设施装配化、生产设备集成化、机械化,管理方式信息化、精细化,应用自动化、智能化等,提高精准生产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二是生产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以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为引领,高标准农田项目同步建成了一批生产环境遥感监测预警设施,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作物模型等技术提高灾害早期辨识能力,形成一体化监测感知和预警网络体系,为减灾减排等提供了科技支撑条件。三是科技普及率不断提高。通过推广良种良法良机技术、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深耕深松、高效节水灌溉等一批稳产高产防灾减灾实用技术,促进了粮食连续多年稳产高产。
5.4耕地资源条件
(一)耕地资源趋紧。据第三次国土资源调查数据,临沭县耕地面积90.83万亩,人均耕地面积1.55亩。随着人们对优质农副产品需求增加,粮经作物种植结构比例调整趋势明显,稳定粮食产能的压力加大。在稳定面积,巩固产能的同时,对扩大高标准农田面积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耕地质量不高。根据《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黄淮海区耕地质量等级划分指标,项目区内灌溉能力不满足,农田林网化程度低。耕地健康水平不高,改善提升任务重。
(三)保供有空间。规划到2030年发展高标准农田面积69.56万亩,高标准农田率由2020年的52%提高到76%,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现存的耕地立地条件较差,大部分为低产田或边角碎地,水土资源不匹配,耕地开发利用难度大、投资高。
5.5水资源条件
(一)水资源总量和可利用量
依据《临沭县水利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临沭县多年平均年天然径流量为3.2亿m3,折合年径流深272.5mm。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为1.6亿m3,扣除重复计算量0.19亿m3,水资源总量4.61亿m3。
2020年,地表水现状总供水能力1.98亿m3,其中蓄水工程1.24亿m3,引水工程0.56亿m3,提水工程0.185亿m3,地表水供水量1.24亿m3。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地下水取水井14.82万眼,其中机电井7.58万眼,生产井现状开采能力达到0.73亿m3。地下水开采量0.39亿m3,全县农业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1.63亿m3。
(二)水资源配置
依据《山东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临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临沂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临沂市水资源保护规划》、《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2020年临沂市水资源公报》等配置方案测算,2020年,农业用水量1.3623亿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634;到203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以上。
(三)现状用水水平
2020年全县已经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47.56万亩,发展高标准农田节水灌溉面积13.16万亩,节水灌溉率14.49%。灌溉水利用系数0.634。复种指数190%,小麦、玉米、花生、蔬菜种植比例分别为90%、70%、20%、10%。
(四)需求分析
按照《临沂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到2025年临沭县累计发展高标准农田面积65.06万亩,提升5.1万亩。到2030年临沭县计发展高标准农田面积69.56万亩,累计改造提升24.6万亩等目标要求分析:
到2025年,规划发展高标准农田面积累计达到65.06万亩(新增17.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到15.16万亩(新增2万亩),50%条件下灌溉需水量1.1146亿m3(考虑节水灌溉、种植结构等,P50亩均174m3)。75%条件下灌溉需水量1.6079亿m3(考虑节水灌溉、种植结构等,P75亩均251m3)。
到2030年,规划发展高标准农田面积累计达到69.56万亩(新增23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到17.86万亩(新增2.7万亩),50%条件下灌溉需水量1.1877亿m3(考虑节水灌溉、种植结构等,P50亩均174m3)。75%条件下灌溉需水量1.7133亿m3(考虑节水灌溉、种植结构等,P75亩均251m3)。
(五)供需分析
综上分析,将《规划》期内新建和改造高标准农田面积全部发展为节水灌溉,同时分区优化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型式之间的结构比例情形下,规划水平年P75%水量供需基本平衡。
(六)规划期节水能力评价
1、2020年现状年发展高标准农田节水灌溉面积13.16万亩,年节水能力341.90万m3,亩均节水25.98m3,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34;
2、预期到2025年发展节水灌溉面积共计15.16万亩,节水能力达到881.08万m3,亩均节水33.94m3,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
3、预期到2030年发展节水灌溉面积共计17.86万亩,节水能力达到1253.28万m3,亩均节水38.14m3,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8。
5.6电力资源条件
临沭县电力资源条件良好,能够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良好电力基础条件。临沭县电网改造基本完成,电力骨干基础设施已经初具规模,内部和附近均有10千伏输电线路通过,所有村庄全部通电,供电可靠,总容量能够满足需求,能为项目建设及生产服务提供充足的电力;二是有效的制度保障。结合当地电业部门意见,按照便于引线、分村设置的原则合理布局。低压布置上采用“一变多井、一井一线”设计模式。
当前农业灌溉计量方式以灌溉电费衡量用水量,则灌溉电价中应包含机械电费以及灌溉水费等两部分。1、机械电费根据水泵等动力装置实际耗电量计算;2、综合灌溉水费0.8元/m3,其中农田灌溉水费约合0.3元/m3,另加收0.5元/m3作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用于设备维修和误工补贴。
6总体规划
6.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阶段,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为主题,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与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健全完善投入机制,着力推进数量、质量、生态一体化建设,切实强化科学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切实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基础。
6.2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制定、政策保障、资金投入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投入责任。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采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充分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投入积极性,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自主筹资投入参与农田建设与管护。
(二)规划引领,突出重点
立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衔接乡村振兴、国土空间、土地整治、农业农村、水利、电力和交通等相关规划,以粮食产能与资源禀赋相匹配为基本遵循,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点投向,合理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筑牢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安全的底线。
(三)建改并举,注重质量
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保质保量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切实解决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建设标准低等问题。按照村为单元、镇为单位,实施区域化整体推进,大力推广“先流转后建设、先平整后配套”建设机制,提高建设质量。
(四)绿色生态,探索先行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大力应用绿色材料,推广节地、节水、节能的高效、智能灌溉技术,探索推进排灌溉生态化改造,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促进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农田生态环境改善,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综合施策,提升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设要采取水利、农业、农机、林业和科技等多种措施,实行桥涵闸站井全面配套,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农技和农艺相结合,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切实提高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六)强化建管、良性运行
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程监管,高质量开展评价激励,确保建设成效。进一步完善工程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强化长期跟踪监测。
(七)依法严管、良田粮用
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全面上图入库,强化用途管控,主要用于粮食生产,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6.3规划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2、《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
3、《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21〕86号);
4、《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4号);
5、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农建发〔2021〕5号);
6、《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农办建〔2021〕8号);
7、《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鲁政办〔2020〕12号);
8、《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鲁农法字〔2019〕17号);
9、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鲁农建字〔2022〕15号);
10、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编制工作的通知》;
11、《临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2、《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13、《临沭县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
14、《临沭县水利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6.4规划水平年
《规划》期为2021-2030年,远景展望到2035年。
6.5规划范围
此次规划涉及临沭县9个镇街,115个行政村。项目区涉及基本农田29.28万亩,两区范围18.05万亩。
6.6规划总目标
6.6.1总目标
规划期内,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8项建设内容,着力打造“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形成一批“一季千斤、两季吨粮”的口粮田。满足人们粮食和食品消费升级需求,进一步筑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地区,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集聚要素、创新机制、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引领带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
2021-2030规划期内,新建高标准农田2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4.6万亩,高标准农田总面积累计达到69.56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7万亩。
预期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县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数字农田、绿色农田建设模式进一步普及,支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更高层次、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6.6.2具体目标
1、水
通过加强田间灌排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计划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65,有效灌溉面积不小于95%。
2、土
通过培肥改良,实现土壤通透性能好、保水保肥能力强、酸碱平衡、有机质和营养元素丰富,着力提高耕地内在质量和产出能力。
3、田
通过平整土地,合理归并和平整土地、坡耕地田坎修筑,促进田块规模适度、集中连片、田面平整,耕作层厚度适宜,不断提高耕地质量,丘陵梯田化率有所提高。
通过上图入库和全程管理,落实建后管护主体和责任、管护资金,完善管护机制,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行、高标准农田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6.7规划重点任务
6.7.1工程建设任务
本规划的建设内容分2021-2025五年和2026-2030五年建设。其中,2021-2025年拟建设高标准农田22.6万亩,其中拟新建高标准农田17.5万亩,拟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1万亩;2026-2030年拟新建高标准农田5.5万亩,拟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9.5万亩。
6.7.2农田土壤质量提升任务
耕地质量和地力持续提升,为提高产出水平奠定了基础。
6.7.3管理改革任务
以调动各方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导向,以建设管理实施方式改革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更好发挥政府扶持作用,政府通过政策倾斜、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领域。通过建设管理一体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商业保险、农民自建自管等实施方式改革,推动政府与社会共同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的长效机制,开辟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实施方式新路径。
6.8规划有效衔接
(一)与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衔接
本规划与《临沭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充分衔接,划定项目区范围时,优先选择位于近期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耕地。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依据耕地资源动态变化情况,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动态调整。
(二)与城镇开发边界试划成果的衔接
本规划与城镇开发边界试划成果有效衔接,划定项目区范围时,尽量避让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区域,避免建设资源浪费。
(三)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衔接
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本规划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充分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需充分考虑生态空间管控的相关要求。
(四)与村庄规划初步成果的衔接
本规划与在编的村庄规划初步成果进行了衔接,划定项目区范围时,避让规划的村庄居民点,避免建设资源浪费。
(五)与农业、水利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本规划充分与临沭县农业、水利等相关规划进行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业、水利等相关规划中的内容进行配合,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与成效。
7建设内容与标准
7.1建设标准
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规定,按照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的总体要求,以构建现代化高标准农田体系为导向,以持续提高粮食产能为中心任务,以标准化建设、现代化装备、智能化应用、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标准为引领,以农田旱涝保收和宜机化为基础,质量、数量和生态并举,“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综合配套,总体达到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标准。
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主要工程使用年限一般不宜低于15年,工程质量合格率应达到100%,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不超过8%,灌溉设计保证率不应低于75%,节水灌溉率应达到100%,宜机化率不应低于90%,作物生产能力应大于前三年平均水平、其中平原区年亩均粮食产能应大于1000kg。
(一)五化标准引领
1.标准化建设。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规定,以构建高标准农田现代化标准体系为导向,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设计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竣工验收、统一上图入库的“五统一”为核心,质量、数量和生态并举,总体达到“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要求。
2.现代化装备。以农田装备现代化为导向,充分利用现代装备制造业和IT产业发展成果,推动农田基础设施装配化和农田生产管理设备集成化,夯实农田生产设施现代化和管理手段现代化基础。推动基础设施装配式发展,着力提高基础设施绿色建筑水平,鼓励使用绿色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模块化、结构化组装建筑等(例如蓄水池、桥涵闸、灌排泵站基础、灌溉渠道、输配水管网、管理房舍等),减少占地、宜拆装、节能、省工。推动农田管理手段现代化发展,着力提高农田生产管理设备的自动化、机械化、集成化水平,采用机电一体化泵站、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机电井首部集成化、水泵节能变频、遥感监测、飞机喷防等,有效提高生产效率。
3.智能化应用。以支撑现代农田生产少人化和智能化为导向,充分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发展成果,发挥农田数字赋能的作用,构建空地一体、万物互联的网络空间,提高农田全要素生产率(减少活劳动投入,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精准生产管理水平,降低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农田产出率)。推动农田物联网+体系建设,农田信息化管理、生产作业调度自动化、生产环境预报预警遥测、耕地质量监测等四大系统功能,达到现地感知、远动传输、遥控调度、实时读取,精准决策等智能化应用。
4.规模化经营。以适度规模化经营发展为导向,以整县示范、绿色示范、科技示范等示范引领,促进小农户之间承包田自主互换为基础、“四类”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为骨干、其他农耕农事服务主体为补充的农田适度规模化经营发展。一是通过土地平整、田块归并、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农田生产条件,提高耕地等级质量,促使小农户自发互换田块,以小并大等提高田块规模化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四类”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农田的积极性,带动规模化经营发展。三是引导农业托管企业、订单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不同形式的农耕农事规模化经营和服务,促进规模化经营发展。
5.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新体制和新机制”的优势,通过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利用保护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达到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高水平管理、高效率利用。推进建设管理规范化,抓好设计、施工、工程质量和耕地质量、竣工验收规范化管理;推进运行管理规范化,抓好制度建设、产权明晰、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保障、运行服务体系等规范化管理;推进农田建后利用保护规范化,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树立国家高标标识,统一上图入库,颁发合格证书,实行特殊保护。
(二)示范引领
以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创建为统领,通过整县(市、区)示范、绿色示范、科技示范等三个层次的示范,引领高标准农田现代化发展。推进整区示范,通过培育、树立一批整区推进示范典型,引领高标准农田规模化、现代化发展;推进绿色田园示范创建,以高效节水灌溉、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景观改善为一体,有效提高农田生态功能和减排固碳能力;推进科技示范创建,以建设数字田园、数字灌区和智慧农场为载体,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田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推进良机、良种、良法与农田基础设施有效融合,提高农田全要素生产率。着力将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打造成为农田现代化发展前景展示区、绿色田园的先行区、科技赋能的普及区、改革创新的实践区。
7.2建设内容
(一)农田土壤质量提升。根据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规划,因地制宜采用农艺、生物等各类措施,通过3~5年的持续治理,达到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和环境质量标准。退化土壤治理应采取物理、化学、生物和工程等综合治理措施。酸化土壤治理时,应根据土壤酸化程度,利用石灰质物质和有机肥进行改良。盐碱土壤治理可通过工程排盐和生物、化学、绿肥种植等措施。土壤板结治理时,可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适度深耕、施用具有松土功能的土壤调理剂、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障碍土层改良,主要通过土壤调理等措施进行改良。土壤培肥主要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科学施用化肥等农艺和生物措施。使耕地基础地力保持或持续提高,使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当地中值以上水平。建成后,高标准农田耕作层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原区一般不低于15g/kg,土壤pH值一般保持在6.0~7.5,耕地质量等级平原区宜达到4等以上。
(二)农田水利。以旱涝保收为重点,灌溉与排水并重,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并进,统筹布局灌排体系。水源建设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开采浅层地下水,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平原区推广地表水和地下水联合运用的模式;山丘区推广“五小水利工程”拦蓄雨洪资源互为补充工程模式;田间灌溉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及水稻控制灌溉、沟畦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排水工程建设系统完整,田内沟渠与田外排水通道、灌溉与排水沟渠统筹布局。建成后,灌溉保证率达到75%以上,田间工程配套率达到100%,排涝标准达到5~10年一遇,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产出率明显提高。
(三)田间道路。按照农田机械化的要求,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统筹衔接田、水、林、电、路、村规划。整修和新建机耕路、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桥涵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建成后,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平原区达到100%,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
(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根据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进行合理布局,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村庄环境相协调,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体系。农田防护林网应结合周边已成生态林、防护林、环村林等统筹布置。优化防护林树种结构,新建、修复农田林网,以优良乡土乔木树种为主;在水土流失易发区,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提高水土保持和防洪能力;充分利用现有沟、塘、渠等,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地表径流积蓄与再利用设施,拦截和消纳农田退水中各类污染物,增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成后,受到有效防护的农田面积比例应不低于90%,农田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
(五)农田输配电。对适合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建成后,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六)农田科技措施。按照现代化农田建设的要求,以数字农田建设为导向,规划布置农田信息化管理、农田生产设施智能化、农田生产环境遥感监测、农田科技应用等科技措施。农田信息化管理工程建设应充分利用县域农业信息化平台及现有农业生产监测网络设施,通过完善补充,达到网络互联互通、设施设备兼容、数据资源共享、操作程序便捷的建设标准。通过农田生产设施集成化、应用智能化建设,构建农田现代化生产经营体系。通过生产环境监测遥感网络设施建设,构建农田生产环境绿色防控体系。通过农田科技服务队伍建设和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高效节水灌溉、生态防护等绿色技术,构建农田科技应用体系。建成后,农作物优良种子、农田节水灌溉、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推广普及率宜达到10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和农机全程作业普及率应达到90%。
(七)强化后续管护。按照建管并重的要求,项目建设与工程管护体制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责任制度,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落实管护人员、经费和措施。建立奖补机制,引导和激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村组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建成后,应编制、更新相关图、表、册,完善数据库,设立统一标识,落实保护责任,实行特殊保护。
7.3重大工程
(一)整县示范工程。以现代化农田建设为导向,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标准,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八个方面建设要求,争取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区域内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全覆盖。
(二)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工程。以资源节约型农田建设为导向,以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园区创建为载体,按照“标准化建设、现代化装备、智能化应用、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五化标准,集中打造一批集中连片、节水高效、技术集成、绿色生态的现代化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引领资源节约型高标准农田发展。建成后,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覆盖面积达到100%,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普及率达到100%。
(三)科技示范工程。以数字农田建设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赋能的作用,着力增进科技措施在农田建设管理中的贡献份额。以科技示范园区为平台,以农田生产管理智能化应用为载体,吸引产学研各界科技成果集聚转化。通过推广应用多样化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推动良机、良种、良法与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提高科技措施在农田建设管理中的贡献份额;通过农田生产设施设备集成化、装配化建设,生产管理物联网化、智能化应用,构建农田现代化生产经营体系;通过生产环境和耕地质量监测遥感网络设施建设,构建农田生产环境绿色防控体系;通过农田科技服务队伍建设和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高效节水灌溉、生态防护等绿色技术,构建农田科技服务和普及体系。
(四)绿色农田示范工程。以生态友好型农田建设为导向,推进绿色田园示范创建,以推动区域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结合农业生态保护和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坚持从土、水、肥、药等农业生产的源头治理到加、储、运、销等农产品生产链的全程管控,构建生态涵养、面源污染防治、田园生态景观改善和生产方式低碳为一体的绿色生态高标准农田示范园区,实现流域内绿色农田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以及农民脱贫致富协同推进。
(五)建设管理实施方式创新示范。以调动各方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导向,以建设管理实施方式改革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更好发挥政府扶持作用,政府通过政策倾斜、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措施,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领域。通过建设管理一体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商业保险、农民自建自管等实施方式改革,推动政府与社会共同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的长效机制,开辟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实施方式新路径。
8分区规划与建设任务
8.1建设分区
根据区域气候、地形地貌、水源、土地利用条件等因素,结合《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临沭县属于泰沂低山丘陵区。
规划区内田面相对平整,灌溉条件以地表水为主,井渠结合灌溉为辅。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轮作为主,秋季间作套种花生、果蔬及杂粮。
项目区内地表水源建设和利用不足、地下水超采、田间道路通达率不高、农田排涝体系不完善、生态防护体系建设不充分,耕地质量和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存在较大发展空间。
本规划的建设内容分2021-2025五年和2026-2030五年建设。其中,2021-2025年拟建设高标准农田22.6万亩,其中拟新建高标准农田17.5万亩,拟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1万亩;2026-2030年拟新建高标准农田5.5万亩,拟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9.5万亩。
8.2建设重点
1.农田水利建设。(1)灌溉工程建设:以旱能浇为基本标准,灌溉设计保证率保障中等干旱年农作物用水需求,水浇地灌溉设计保证率应达到75%以上。优先考虑地表水灌溉,充分发挥已经建成的大中型灌区的灌溉条件,合理布置田间灌溉形式,因地制宜推广“五小水利工程”拦蓄雨洪资源互为补充工程模式。全面推广节水灌溉生产方式,渠道防渗、管灌、喷灌、微灌工程建设节水灌溉工程条件及畦灌、沟灌等农艺等灌溉面积应达到100%。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生产方式,管灌、喷灌、微灌工程建设,全面推广控制灌溉节水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管灌、喷灌、微灌及水肥一体化灌溉,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8以上。(2)排涝工程建设,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5~10年一遇,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3天排至田间无积水。
2.田间道路建设。应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与田、水、林、电、路、村规划相衔接,统筹兼顾,满足中型农机田间作业要求。机耕路的路面宽度4m以上,生产路的路面宽度控制在3m以内,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达到90%以上。
3.农田防护林网建设。适应农田适度规模化经营发展趋势,在考虑周边生态林、防护林、环村林防护条件的同时,因地制宜利用道路、防洪沟道、田坎等种植生态防护林、多年生深根乔木,有效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农田防护控制率不低于90%。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提高水土保持和防洪能力。农田防洪标准按重现期5~10年一遇确定。充分利用现有沟、塘、渠等,建设生态缓冲带、生态沟渠、地表径流积蓄与再利用设施,拦截和消纳农田退水,增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4.农田输配电工程建设。适应农田灌溉、农业机械作业及数字化农田等作业用电需求,与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等工程相结合,符合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相关标准,保证用电质量和安全。农田高低压电力配套率应达到100%。
5.科技措施。按照农田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以科技措施基础化为导向,以数字农田建设为引领,充分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进农田基础设施装配化、集成化建设,经营管理自动化、智能化。充分利用县域农业信息化平台及现有农业生产监测设施,通过完善补充达到网络互联互通、设施设备兼容、数据资源共享、操作程序便捷的标准。农田生产环境和耕地质量监测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大力引进、应用、普及良机、良种、良法,科技普及率达到100%。
6.农田土壤质量提升。(1)应根据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规划,因地制宜通过综合措施提高耕地质量。通过2~3年的持续治理,达到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和环境质量标准。土壤有机质含量丘陵区一般不低于12g/kg,土壤pH值一般保持在6.0~7.5,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以上。(2)退化土壤治理应采取物理、化学、生物和工程等综合治理措施。酸化土壤治理时,应根据土壤酸化程度,利用石灰质物质、土壤调理剂和有机肥进行改良。改良后土壤pH值应保持在6.0以上;盐碱土壤治理可通过工程排盐和生物、化学、土壤调理剂、绿肥种植等措施,使土壤盐分含量保持在0.3%以下,pH值保持在8.5以下;土壤板结治理时,可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适度深耕、施用土壤调理剂、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3)土壤培肥主要通过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科学施用化肥等农艺和生物措施,使耕地基础地力保持或持续提高,使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当地中值以上水平。高标准农田应持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
8.3建设任务
目前临沭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两区覆盖率约为53%,永久基本农田覆盖率约为46.82%。本规划在确定任务建设及时序时,综合考虑各镇街耕地资源、水资源、已建高标准农田等因素,对接三调数据,优先选择位于两区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耕地,充分征求村民意愿,坚持整镇推进的原则,合理规划各镇街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表2)。规划实施过程中,依据耕地资源动态变化情况,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动态调整。
本规划的建设内容分2021-2025五年和2026-2030五年建设。其中,2021-2025年拟建设高标准农田22.6万亩,其中拟新建高标准农田17.5万亩,拟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1万亩;2026-2030年拟新建高标准农田5.5万亩,拟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9.5万亩。
表2 临沭县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表
建设年份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镇、村) |
项目规模(万亩) |
项目性质 |
项目投资(万元) |
2021 |
2021年临沭县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临沭街道、郑山街道、曹庄镇 |
临沭街道:于店居委会、西河口村委会、龙河村村委会、滨海社区、兴安社区。 |
2 |
新建 |
3000 |
郑山街道:官陆新村、王沙埠村、海子西村、海子东村。 |
0.5 |
新建 |
750 |
曹庄镇:大哨村、王疃村、郭疃村、岭南头村、新庄村 |
1.5 |
新建 |
2250 |
2022 |
2022年临沭县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玉山镇、蛟龙镇 |
玉山镇:岔河村、丁庄村、东埠村、东朱仓村、关河村、后穆疃村、刘庄村、前穆疃村、水官新村、兴龙村、姚官庄村、营子村、袁黄峪村、郑黄峪村 |
3.7 |
新建 |
7215 |
蛟龙镇:张疃村、小湾村、万松山村、烈疃新村、康平村、后石门头村、后历城村 |
1.3 |
新建 |
2535 |
2023 |
2023年临沭县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玉山镇、青云镇 |
玉山镇:百久村、坊联村、河湾村、后石鼓岭村、金鸡墩村、前石鼓岭村、唐岭村、早科村、镇武庙村 |
2.5 |
新建 |
4875 |
青云镇:东朱崔村、河北新村、金柳村、刘屯村、柳庄村、圈子河村、王庄村、西朱崔村、中朱崔村 |
1.5 |
新建 |
2925 |
2024 |
2024年临沭县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临沭街道 |
山里村、李界前 |
0.5 |
新建 |
975 |
2024年临沭县4.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临沭街道 |
山里村、李界前 |
0.4 |
改造提升 |
780 |
曹庄镇 |
黄庄、郭庄、曹西、曹东 |
0.3 |
改造提升 |
585 |
青云镇 |
后齐庄村、柳园村、卢官庄村、前齐庄村、史家岭村、双岭村、兴柳村、云白常村、坊口村 |
3.4 |
改造提升 |
6630 |
2025 |
2025年临沭县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玉山镇 |
湖子后村、东石河村、土石河村、圆岭洞村、英里村、西朱仓西村、西朱仓东村、湖子前村 |
4 |
新建 |
7800 |
|
2025年临沭县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蛟龙镇 |
王山子、黄金沟村、烈疃新村、前蛟龙居委 |
1 |
改造提升 |
1950 |
2026 |
2026年临沭县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郑山街道 |
张沙埠村、朱沙埠村、陡沟村、北沟头村、杨沙埠村、沙埠店子村、西官庄村 |
1.5 |
新建 |
4500 |
2026年临沭县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青云镇 |
白莲峪居委、黄河村、雷官庄村、刘疃村、庙庄村、李埠字居委、小蔡庄村、大蔡庄村、于家山村、郭家山村、贾山村、界前中村、界前东村 |
5 |
改造提升 |
15000 |
2027 |
2027年临沭县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店头镇 |
新圩子、新张庄、东店头回族居委、北店头居委 |
0.7 |
新建 |
2100 |
2027年临沭县4.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店头镇 |
东措庄村、龙兴旺、张褚林、丁褚林、官庄、东大于科、陈巡会、仓巡会 |
2.5 |
改造提升 |
7500 |
临沭街道 |
前郎琳、高湖居委、周庄居委、后官庄、桃园、署新、西河口 |
2 |
改造提升 |
6000 |
2028 |
2028年临沭县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曹庄镇 |
华侨、常林村、新华村、山前村、前店子村、旺南庄村、新庄村、文家埠村 |
3 |
改造提升 |
9000 |
2029 |
2029年临沭县2.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石门镇 |
徐庄、殴疃、前门、转林新村、东新庄村 |
2.3 |
新建 |
6900 |
2029年临沭县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石门镇 |
大官庄村、陈官庄村、后湖村、吴棠村、宋棠村、刘棠村、后石门居委、中石门居委、徐庄、殴疃、大巡会、前门、岔河新村。 |
3.5 |
改造提升 |
10500 |
2030 |
2030年临沭县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大兴镇 |
港头新村、山西头村、东港头村 |
1 |
新建 |
3000 |
2030年临沭县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大兴镇 |
日晒新村、新尧村、双槐树村、清泉村、古龙岗村、观堂村、涝枝新村、港头新村、时宫新村、李格庄村、盐店官庄村、王宅子村。 |
3.5 |
改造提升 |
10500 |
合计 |
- |
- |
47.6 |
- |
117270 |
9投资测算与资金筹措
9.1投资测算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本次规划2021年项目按现行标准执行,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1500元/亩,2022-2025年项目投资标准为1950元/亩,2026-2030年项目投资标准为3000元/亩,分年度估算如下(表3):
表3 高标准农田分年度投资估算表
规划 周期 |
建设 年份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规模(万亩) |
项目性质 |
亩均投资(元) |
项目投资(万元) |
“十四五” |
2021 |
2021年临沭县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临沭街道 |
2 |
新建 |
1500 |
3000 |
郑山街道 |
0.5 |
新建 |
1500 |
750 |
曹庄镇 |
1.5 |
新建 |
1500 |
2250 |
2022 |
2022年临沭县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玉山镇 |
3.7 |
新建 |
1950 |
7215 |
蛟龙镇 |
1.3 |
新建 |
1950 |
2535 |
2023 |
2023年临沭县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玉山镇 |
2.5 |
新建 |
1950 |
4875 |
青云镇 |
1.5 |
新建 |
1950 |
2925 |
2024 |
2024年临沭县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临沭街道 |
0.5 |
新建 |
1950 |
975 |
2024年临沭县4.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临沭街道 |
0.4 |
改造提升 |
1950 |
780 |
曹庄镇 |
0.3 |
改造提升 |
1950 |
585 |
青云镇 |
3.4 |
改造提升 |
1950 |
6630 |
2025 |
2025年临沭县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玉山镇 |
4 |
新建 |
1950 |
7800 |
2025年临沭县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蛟龙镇 |
1 |
改造提升 |
1950 |
1950 |
“十五五” |
2026 |
2026年临沭县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郑山街道 |
1.5 |
新建 |
3000 |
4500 |
2026年临沭县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青云镇 |
5 |
改造提升 |
3000 |
15000 |
2027 |
2027年临沭县0.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店头镇 |
0.7 |
新建 |
3000 |
2100 |
2027年临沭县4.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店头镇 |
2.5 |
改造提升 |
3000 |
7500 |
临沭街道 |
2 |
改造提升 |
3000 |
6000 |
2028 |
2028年临沭县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曹庄镇 |
3 |
改造提升 |
3000 |
9000 |
2029 |
2029年临沭县2.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石门镇 |
2.3 |
新建 |
3000 |
6900 |
2029年临沭县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石门镇 |
3.5 |
改造提升 |
3000 |
10500 |
2030 |
2030年临沭县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大兴镇 |
1 |
新建 |
3000 |
3000 |
2030年临沭县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改造项目 |
大兴镇 |
3.5 |
改造提升 |
3000 |
10500 |
合计 |
- |
47.6 |
- |
- |
117270 |
9.2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17270万元,均为财政资金。其中2021年、2022项目投资已经到位,均为财政投资;自2023年起,临沭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70%,地方财政承担30%。具体资金来源计划如下(表4):
表4临沭县高标准农田资金来源表
年份 |
面积(万亩) |
投资额(万元) |
总投资 |
财政投资 |
其中省级及以上投资 |
临沭县级财政 |
2021 |
4 |
6000 |
6000 |
5595 |
405 |
2022 |
5 |
9750 |
9750 |
6959 |
2791 |
2023 |
4 |
7800 |
7800 |
5460 |
2340 |
2024 |
4.6 |
8970 |
8970 |
6279 |
2691 |
2025 |
5 |
9750 |
9750 |
6825 |
2925 |
2026 |
6.5 |
19500 |
19500 |
13650 |
5850 |
2027 |
5.2 |
15600 |
15600 |
10920 |
4680 |
2028 |
3 |
9000 |
9000 |
6300 |
2700 |
2029 |
5.8 |
17400 |
17400 |
12180 |
5220 |
2030 |
4.5 |
13500 |
13500 |
9450 |
4050 |
合计 |
47.6 |
117270 |
117270 |
83618 |
33652 |
10建设管理和后续管护
10.1强化质量管理
(一)严控建设质量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统一组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科学规划设计建设内容,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检测制,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规范从业单位质量管理行为,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建设质量。
(二)开展质量评价
完善项目工程质量评价体系,加强项目工程质量评价。科学布设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前后耕地质量调查评价,逐步实现“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
(三)加强社会监督。
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支持建立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加强对农民义务监督员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临沭县农业农村局应当在项目区设立规范的信息公示牌,将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立项年度、建设区域、投资规模等信息进行公开。
10.2统一上图入库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临沭县农业农村局应对项目建档立册,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组卷、归档,并按要求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填报项目竣工验收、地块空间坐标等信息,保证相关信息系统的数据更新进度,逐步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各阶段信息上图入库,为上级政务决策提供支撑。
10.3规范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由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单位组织开展,并对验收结果负责。临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项目初步验收工作,明确项目初步验收工作纪律和有关要求。项目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临沭县农业农村局可根据实际,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初步验收,核实项目建设内容的数量、质量,出具初验意见,编制初验报告,并组织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经初步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向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单位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
10.4加强长效管护
(一)建网定格,强化信息化管理
一是建网定格。按照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区域布局,临沭县制定高标准农田设施网格化管理办法,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县级由县长任高标准农田管理指挥长,实行县长负责制;镇级由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单位成员,对其辖区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设施管理负责;村级由村支部书记为管理主体,负管护具体责任。在推行机井“一长两员”管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设置“三长三员”管护模式,“三长”由县长、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村长形成纵网,“三员"由管护员、维修员、监督员形成横网,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高标准农田设施管理管护工作得到加强。二是信息化管理。对全县高标准农田设施统一编号、坐标定位、建档立卡、台账成册、划定网格单元,采取“行政区划代码+网格单元号”的方式,利用“互联网+”将所有高标准农田设施信息全部纳入智慧农业管理平台,同时充分利用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及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数据信息、大数据智能技术,使县、乡、村、组、户信息实时互通互联,实现农业资源实时共享。三是一线畅通。高标准农田设施公示牌、标识均印制业务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举报电话,便于群众监督举报,畅通举报渠道。
(二)厘清职责,强化管理责任制
一是厘清职责。临沭县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理,明确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镇街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责任单位;村委会为高标准农田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对高标准农田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县农业农村局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对高标准农田设施移交情况进行分类管理,林、路、桥、渠、涵、井及标识牌等公益性设施由乡村两级管理,小型配套喷灌设施由农户自行管理。同时,探索委托代管、第三方购买服务等管护模式,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协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积极参与管护,确保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二是压实责任。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网格长”责任制。在高标准农田设施坚持当前制和长久制的基础上,实行“四制”,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制、乡村管护使用责任制、县农业农村局抽査管理责任制、各层级责任追究制;推行“四化”,即管理信息化、精细化、制度化、合作化;明确管护主体,细化管护措施,压实管护责任,签订管护责任书及管护合同,做到管护制度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实现“网格长制”全覆盖、无盲区。三是加大宣传。为强化对高标准农田依法保护宣传力度,全县所有高标准农田设施,尤其是机电井设施全部印制“临沭县人民政府依法保护农田水利设施人人有责损坏判刑”喷绘标识,并由临沭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临沭县公安局印制《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保护工作的通告》,在全县人员集中场所、政府机关门口等进行张贴,多措并举,大力宣传,真正形成依法保护高标准农田设施全民参与、全员监督的浓厚氛围。
(三)多方筹措,强化资金保障
一是设立管护基金。县政府设立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基金,由财政部门代为管理,资金主要来源为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各类可用于建后管护的奖补资金、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等,也包括村集体经济收益、灌溉用水收费等。县政府将年度管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用于设施维修和管护员工资等。对于“十二五”以来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县财政按1元/亩将维护资金拨付镇街,由镇街制定管护费用使用办法并具体负责维修。二是明确使用范围。明确规定工程管护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在工程设计使用期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及设备的日常维修、补植树木、管护人员的报酬及奖励。管护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年定期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严格资金管理。管护资金实行专账专款专用,使用情况公示公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浪费,自觉接受审计检查,彻底打通了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一系列创新措施的实施,临沭县实现了稳农田、保丰收的基本目标,有力推进了农业增产,促进了干群和谐,形成了为农服务、持续发展、感情沟通“三张网”。
10.5严格保护利用
(一)强化用途管控
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严格耕地占用审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加强农田保护
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加强后续培肥,确保可持续利用。对水毁灾损的高标准农田,及时纳入年度建设计划进行修复。
11预期效果
11.1经济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预计粮食综合产能达到1000公斤左右,亩均增加100斤左右,项目区农田规模经营流转租金亩均增加100元左右,亩均作业成本降低200元左右,加上优质、节水、节能、节肥、节药等其他效益,项目区农民人均增收200元左右。部分项目实施后能增加有效农田,新增农田有的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增加地方收益,有的作为村集体资产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有的分田到户增加农户承包地收入。
11.2社会效益
(一)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本次规划期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解决项目区农田基础条件差、地力水平不高的问题,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粮食综合生产力和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建设的高标准农田成为、高产稳产的粮田。
(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有效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加快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型升级,促进良种、良法、良田、良制的有效结合。
(三)促进优质农产品生产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将显著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耕地质量,保护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加快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提高农业竞争力,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农产品。
(四)生态效益
实施本规划,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业发展和耕地资源、水资源紧张的矛盾,有利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农业的发展。
通过深松整地、秸秆还田、平衡施肥、合理耕作等农业技术措施的实施,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理化性状得到改善,保水、保肥、通气能力明显增强。
通过不断完善农业节水机制,大力推广管道输水、渠道防渗、适水种植等综合节水措施,有效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率,促进节水、节肥、节药,新建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约38.14m3,对构建节水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开展生态农田建设试点,探索农田退水再利用措施,促进农田生态环境改善。
12组织保障
12.1加强组织领导
农田建设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
(一)完善体制机制
农业农村部门全面履行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管理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加大基础支撑
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细化实化工作推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业单位的质量管理,促进行业自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组织研究与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工程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三)加大队伍建设
加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重点配强县农业农村和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力量,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要求相适应。快速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干部队伍,加快形成分工明确、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人才队伍体系。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业务交流,提升农田建设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12.2强化规划引领
(一)统一规划布局
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依据上位规划,在全面摸清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等底数情况的基础上,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田块和时序安排等。
(二)注重规划衔接
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充分做好与临沭县乡村振兴、国土空间、农业、水利、交通道路等有关规划衔接,避免出现规划冲突和投资浪费。综合考虑粮食保障要求、资源环境承载力、城镇化进程等因素,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明确建设的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
(三)做好规划设计
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推进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建设,科学规划、合理设计高标准田建设项目,确定项目建设范围、内容、规模等,充足储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发挥项目库作用,认真论证、筛选立项建设项目,坚持集中连片、综合成效明显,坚持优中选优、设计质量良好。在外部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水源有保障的区域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12.3加大资金投入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建立健全农田建设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及时落实支出责任。贯彻落实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意见,落实土地出让收入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等政策。
(二)统筹利用多渠道资金
按照建设任务和资金相匹配的要求,不断拓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落实资金来源,集聚各类资金有序投入,形成建设合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允许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创新投融资模式
鼓励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方式,积极探索发行债券,支持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在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的同时,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参与农田建设和工程管护。
12.4突出建设重点
(一)突出重点区域
集中投入,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打造配套设施全、能力强、地力水平高的粮食生产核心基地。
(二)突出规模建设
顺应适度规模经营、“宜机化”作业、标准化生产、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加大田地平整力度,推进小田并大田,集中连片,规模开发。选择部分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镇(街)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区域推进示范。建设一批规模大、配套全、效益高、生态优的高标准农田,重点打造一批万亩以上示范区。鼓励开展以村为单元、镇(街)为单位的高标准农田示范镇街创建。
(三)突出综合治理
开展田水路电林管综合配套治理,推广生态治理措施,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和耕地质量;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综合配套与示范区建设。
12.5严格监督考核
(一)规范项目管理
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初步验收、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实施办法,实现项目建设管理精细化。探索建立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确保建设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和监督检查,在项目建设验收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二)强化考核评价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工作考核和评价激励工作,重点考核评价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三)做好风险防控
加强廉政建设,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依法依规行使项目审批权,把好立项关,建立监督机制,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项目管理风险,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认真做好农田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政策咨询】: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解答:0539-5251969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