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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2-0000315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4-15
 成文日期  2020-04-1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政办字〔2020〕12号
 标题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2-0000315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沭政办字
发布日期: 2020-04-15
成文日期: 2020-04-1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

沭政办字〔2020〕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管理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管理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县创新创业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县依托创业大厦建设了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为确保基地顺利投入运营,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地概况

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是我县按照“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标准投资建设的集创业孵化、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求职招聘、商务交流于一体的创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基地位于创业大厦8-10层,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可容纳入驻创业实体103家,基地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运营管理,下设“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具体工作职能。

基地采用“政府扶持、社会参与、专业化管理”的模式运营,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示范引领,以“创业创新、高效集约、示范引领”为发展理念,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为目标定位,致力于打造功能齐全、配套完善、专业最强、服务最优的新型创业孵化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保姆式”扶持、“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快我县新旧动能转换步伐,推动创新创业深入发展。

二、管理架构

(一)成立运行专班。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运行专班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雷同志任组长,副县长于丽华同志任副组长,县经济开发区、编办、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共同协调解决创业孵化基地运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创业孵化基地健康运行。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局长孟凡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胡吉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设立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山东省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设立孵化基地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的规定,设立股级事业单位“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业服务中心”),隶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专门负责基地的运营、管理、服务工作,创业服务中心主任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科长兼任,另招聘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作为工作人员(其中4名作为“一站式”创业综合服务窗口人员,3名作为日常管理人员)。

(三)制定基地管理办法。按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标准,县人社局牵头制定《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确保创业孵化基地各项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同时制定《临沭县创业大厦入驻合同书》,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入驻企业守信、合法经营。

(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基地运行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所需经费从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解决。预计年需运行经费20万元(不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创业项目路演、创业宣传、专家评审、活动策划、成果展示推介等创业服务项目支出。

(五)建立专家评审制度。成立由组织(人才)、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人社、商务、创业大学分支机构(市工业学校)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入驻企业(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前向参加评审的企业发布评审的基本要素内容,企业通过制作PPT或以书面材料的方式向评审委员会介绍自己的创业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企业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为企业的最后得分,评审结束后将根据企业得分情况公示入驻对象名单,确保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多、示范引领性强的优质创业企业应入尽入。

三、孵化流程

(一)入驻条件

1.申请者为具有自主创业能力的自然人(未创办公司实体的或已创办公司实体但实体注册时间在36个月以内的)。

2.入驻孵化企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规划,有利于推动我县新旧动能转换,且能体现创业者自身优势和我县产业特色,对我县大众创业具有示范引领和推动作用。

3.以企业形式申请入驻的须拥有创办企业必需的营运资金、企业从业人员,企业财务制度健全,有与其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机制良好。

4.入驻企业(项目)类型以技术研发类、创意设计类、人力资源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类、现代企业服务类、总部经济类以及企业适合楼宇型创业的项目为主,入驻孵化期为3年。对科技含量高、示范作用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以及能够为其他入驻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企业,经创业服务中心评估研究后,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孵化期限。

5.入驻申请者、答辩者、约谈者、签约者、法定代表人均须为同一人,且入驻后法定代表人占主要股份。

6.入驻申请者(或申请者创办的公司实体)未入驻过本创业孵化基地或政府举办的减免房租的其他孵化器。

7.创业者及其创业项目须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答辩且成功进入录取名次,并经约谈后认定合格。

8.参加县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或我县重点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项目、总部经济项目、技术和发明专利持有者,优先安排入驻。

(二)入驻流程

1.申请者报名并填写《入驻申请书》。

2.组织创业项目路演答辩。

3.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公示入驻对象名单。

4.组织入驻对象约谈,根据创业项目规模及人员数量分配相应面积的办公场所。

5.与入驻对象签订《临沭县创业大厦入驻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入驻管理

1.入驻企业须在签订入驻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进驻签约房间开始办公,在签订入驻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工商注册或营业地址变更等事宜。

2.创业服务中心定期对入驻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调度和统计,入驻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和相关材料,自觉接受创业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季度、年度考核。

3.日常管理。由创业服务中心对入驻企业的出勤、房间利用率、参加孵化活动情况、材料报送等进行日常考核,核算为基础分。

4.季度和年度考核。由创业服务中心对入驻企业带动就业情况、企业营业额、税收贡献率、获得发明专利及参加创业大赛获奖情况、优质创业企业(项目)引进情况、人才引进情况等指标进行绩效考核,核算为绩效分,企业须在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交考核所需材料。年度考核采用日常管理得分和季度考核得分累加的方法计算得分。《临沭县创业大厦入驻合同书》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的企业可续签合同,考核不达标的将及时清退。

5.加强对入驻企业的监管,入驻企业如在孵化过程中需要变更预定目标、变更项目内容或终止孵化计划时,企业负责人须提前一个月向创业服务中心提出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计划。

6.对孵化计划执行不力或确定不能完成孵化计划的企业,提交创业服务中心讨论决定终止孵化资格。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立即取消入驻孵化资格,并配合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7.入驻人员须严格遵守《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人员管理守则》(另行制定)。

(四)退出机制

入驻企业(项目)退出共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项目入驻期满

企业在基地孵化期满三年后,须迁出基地自行发展;或虽不满三年,但项目已孵化成熟的,亦须迁出基地自行发展,创业服务中心负责与县经济开发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等产业园区做好企业推介和对接服务工作。

2.项目中止

因客观原因,项目经营困难无法继续运转或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出基地的,经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退出手续。需变更孵化项目或终止孵化计划时,项目负责人须提前一个月向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退出基地。

3.责令退出

出现下列情形的由创业服务中心责令其限期退出:

(1)入驻企业严重违反管理规定、《临沭县创业大厦入驻合同书》规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出现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

(3)入驻后三个月仍未能正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入驻两年后仍未实现税收的。

(4)入驻创业实体转让致使创业主体不符合入驻条件的。

(5)创业服务中心研究认为必须退出的其他情形。

四、扶持政策

(一)提供创业场所。在三年孵化期内,免费提供创业场所,并在孵化室内统一配备桌椅、沙发、茶几、档案橱等基本办公家具,培训室、会议室、商务休闲区等公共设施向入驻企业免费开放。

(二)物业补贴。物业等费用按照0.5元/平方/天的标准梯次收取:第一年收取1/3、第二年收取2/3,第三年全额收取,每年年度考核前10%的企业次年费用全免(考核以税收贡献率等为主要指标),收取的费用上缴县财政用于基地运行保障经费。

(三)创业补贴。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补贴标准为1.2万元/户。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四)社保补贴。孵化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具体依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入驻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共同创业的给予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办理农商行“人才贷”。

(六)税费减免。享受国家现行的支持和扶持就业再就业、新办企业税费优惠政策。

(七)人才支撑。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创办企业减免3年内水、电、暖、物业等费用。入驻人才或企业符合市县有关人才政策支持范围的,纳入人才政策支持,并优先推荐上报有关人才项目。

五、综合服务

(一)创业服务

1.创业综合服务。设立“创业服务综合窗口”,为入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风险评估、担保贷款等服务。

2.创业沙龙服务。设立“创业沙龙休闲区”,为入驻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洽谈、交流互动、商务休闲等服务。

3.创客之家服务。设立“创客服务之家”,为入驻创业人员提供“银行网点”、打印复印、物流快递等服务。

4.创业政策宣传。设立“政策宣传区”,宣传各级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典型人物事迹,进一步营造浓厚创业氛围。

5.双创党建宣传。设立“双创党建引领宣传区”,在创业孵化基地8层开辟“双创平台党旗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风采展示”等红色主题教育专栏,丰富孵化基地党建文化建设。

6.创业专区展示。规划“创业成果展区”,展示入驻创业人员丰富多彩的创业成果;开辟“创业培训专栏”、“人力资源服务专区”、“孵化基地功能介绍”、“领导关怀”等专区,展示基地浓厚创业文化氛围。

(二)专业扶持

为扶持、培育入驻创业实体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健康发展,为创业人员提供周到细致、全面多元的专业扶持,基地特别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风险投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采取派员常驻或定期上门办公的方式,为入驻创业人员提供多元化“保姆式”服务,切实解决创业初期经常遇到的法律、财务、融资等方面的瓶颈制约问题,精心扶持其创业成功。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创客服务之家”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入驻企业和租金价格。

(三)创培服务

为入孵企业负责人、工作人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服务,主要开展SYB创业培训,帮助创业者系统学习知识与技能,理清创业思路,增强创办企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在创业培训中开设诚信教育课,增加企业社会信誉度。

六、后勤保障

(一)资产管理

1.创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创业孵化基地内的资产管理,对基地内全部资产进行登记,分别建立总账和明细账,资产和账务由人社局办公室和创业服务中心分别管理,并将固定资产卡片张贴于资产使用地点。

2.人社局办公室和创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每年年底将资产实物和资产账务进行一次全面核对,对核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人社局局务会议研究处理。

3.基地资产的增减、报废、处置由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人社局局务会议研究审核后报财政局审批。

4.基地各种设备、设施的相关资料(含使用说明书、移交记录、维修记录、事故记录、验收合格证书等)由创业服务中心指定专人保管。

(二)安全管理

1.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

2.严禁在基地内占用消防通道、住宿及开展娱乐活动,严禁使用明火和带入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危险品。

3.倡导厉行节约、绿色办公、安全办公理念。

4.安全管理工作由物业公司具体实施,创业服务中心负责监督。

(三)安保管理

1.建立基地安保制度,明确安保人员职责,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基地内夜间实行限时封闭管理,加班需提前向创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3.安保管理工作由物业公司具体实施,创业服务中心负责监督。

创业孵化基地正式入驻运营后,创业服务中心将继续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探索尝试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的模式,大力推动人才链、资金链、产业链、创新链、政策链“五链”全要素有效集聚,下一步结合省、市出台的认定办法,努力争创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科技孵化器或是创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推动创新创业项目与地方经济深度融合,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


临沭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于丽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委员:孟凡峰 县人社局局长

委 员:胡吉胜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张 敏 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王 杰 县发改局农村社会科科长

曹佑峰 县科技局高新科科长

于海涛 县工信局科技与技术改造科科长

史利国 县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解东升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科长

文翠萍 县商务局电子商务科科长

张天水 市工业学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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