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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沭县2020年度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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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办字〔202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人保财险临沭支公司: 《临沭县2020年度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 临沭县2020年度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地瓜产业应对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完善农业特色农产品保险经营机制,规范特色农产品保险运作行为,促进农村和农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省级农业政策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保障地瓜产业生产安全为重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原则,完善地瓜产业保险发展支持政策,逐步健全保障服务体系,为地瓜产业提供抵御自然灾害风险保障,促地瓜产业安全生产,引导农户踊跃投保。 二、工作任务 (一)保险品种 2020年度临沭县特色农产品保险险种为:地瓜 (二)保险责任 (1)暴雨、洪涝(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雹灾等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2)干旱、流行性或爆发性病虫草鼠害以村为单位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3)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和火灾等意外事故按实际发生面积。 (三)保费标准、保险金额 地瓜保险:保险费52元/亩,保险金额1300元/亩,费率为4%。 (四)保费补贴比例 根据《山东省省级农业政策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金〔2019〕24号)有关精神,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的保费,按照50%的比例给予补贴,其余50%由农户自行承担。 (五)保险期限、签约和理赔时间 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期间自保险地瓜齐苗时起,至成熟收获完毕时止。具体保险责任期限以保险合同签订的期限为准。2020年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签约在2020年7月10日前完成,理赔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理赔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支付给受灾农户,不得跨年度赔付。 各镇街要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各行政村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投保汇总表及农户投保清单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承保保险公司各一份。 (六)承保单位 根据市级招标、省级备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公司为我县的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承保机构。 (七)查勘定损 参保农作物出险后,被保险人要及时向村(居)民委员会报告,村(居)民委员会在24小时内向街镇报案,街镇在接到报案24小时内分别上报县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承保公司。承保公司及时组织投保人填报《损失清单》,在接到报案48小时内负责组织核损专家组到现场查勘,专家出具的《灾害损失报告书》为理赔的重要数据。承保公司填写《初步定损清单》后,报县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查勘定损要具体到每位受灾农户。理赔损失按保险作物不同生育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及受损面积计算。 地瓜不同生育期每亩赔偿标准为: 1.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每亩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1-免赔率) 2.损失率=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损失数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100%或损失率=单位面积平均损失产量/单位面积平均标准产量*100% 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单中载明。 单位面积平均标准产量按照保险地瓜所在县前三年该作物单位面积平均产量确定,并在保单中载明。 3.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损失程度。投保地瓜损失率在80%(含)以上应视为全部损失。 4.在保险期间发生多次、多类型保险责任事故时,被保险人可以多次申请赔偿,但每亩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每亩保险金额。 5.不同生长期的每亩赔偿标准
三、操作程序 (一)广泛发动。各镇街要与承保单位紧密配合,密切合作,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公布保险政策、范围、标准、条件等,使参保农户全面了解相关政策。 (二)签定保险合同。各镇街要统一组织,搞好宣传发动,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投保,投保单位与承保单位签订保险合同。没有统一投保的村居,投保农户与承保单位签订保险合同,及时缴纳应承担的保费。投保农户不缴费,财政不补贴。 (三)公示参保农户名单。承保单位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在行政村“政务公开栏”公示参保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和面积、保费缴纳数额、保险金额五项内容,便于日后的理赔监督;发生理赔后,要在“政务公开栏”公示受灾农户姓名、受灾品种、灾害程度、面积、理赔数额,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资金管理 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农业政策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金〔2019〕24号)及《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省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工作的通知》(鲁财金〔2019〕36号)文件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各镇街分管负责人、承保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沭县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要加强对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协助承保公司做好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的相关工作。 (二)加强监督。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做到“四公开”(农业保险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和“三到户”(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坚决避免选择性承保或附加条件的承保。县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全过程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承保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引导广大农户自愿投保,提高投保率,确保每位投保农户都能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规范和完善档案管理。要严格按照保险工作相关规定建立参保农户投保清册,一式二份并加盖村(居)民委员会公章,一份由镇街经管部门保管,一份由相关承保公司保管。理赔结束后,县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承保公司要对现场查勘记录、拍摄照片、绘制平面图、完善灾害损失报告书等重要资料,做好建档保管工作,确保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逐步规范、科学管理。 (五)简化手续,规范流程。承保单位要严格依法规范经营,切实履行责任,提高服务水平,简化理赔手续,规范操作流程,及时查勘现场,按保险合同及时赔付,为农户提供优质服务。 附件:1.临沭县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临沭县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现场勘验理赔专家名单 附件1 临沭县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王淑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根深 县财政局局长 徐会社 县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刘汉忠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常华 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颜秉芝 县气象局副局长 吴广东 临沭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 伟郑山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上官修义 蛟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朋文 石门镇党委委员、组统委员 韦 涛 曹庄镇党委委员、组统委员 于晓红 青云镇社会事务中心主任 杨晓郯 大兴镇政府副镇长 宋瑞利 玉山镇党委委员、组统委员 高树洪 店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靖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临沭支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徐会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临沭县地瓜特色农产品保险现场勘验 理赔专家成员名单 组 长:解学涛 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主任 副组长:张瑞峰 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副主任 成 员:姜启双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李频道 县农业农村局环保站站长 吴书宝 县农业农村局植保站站长 胡 涛 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站站长 万 利 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科员 吴广峰 临沭街道办事处经管站站长 张青龙 郑山街道办事处经管站站长 朱孟龙 蛟龙镇政府经管站站长 王晓斌 石门镇政府经管站站长 王 勇 曹庄镇政府经管站站长 朱孔峰 青云镇政府经管站站长 张 策 大兴镇政府经管站站长 殷 静 玉山镇政府经管站站长 陈 磊 店头镇政府经管站站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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