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沭政字>>正文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2-000028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3-24
 成文日期  2020-03-2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政字〔2020〕11号
 标题  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内及周边敏感点搬迁方案(修订)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2-0000286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沭政字
发布日期: 2020-03-24
成文日期: 2020-03-2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内及周边敏感点搬迁方案(修订)的通知

沭政字〔2020〕11号


临沭街道办事处、郑山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内及周边敏感点搬迁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4日


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

区内及周边敏感点搬迁方案(修订)


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内存在“插花”的村居、学校,同时园区周边存在敏感点,这些敏感点和企业安全间隔距离不够,不能满足环保安全等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问题,对化工产业园今后的建设有较大的制约。为切实落实《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快化工产业园内及周边敏感点的搬迁改造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开发区形象,建设和美幸福临沭,现就加快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内及周边敏感点的搬迁,特制订本搬迁方案。

一、指导思想

搬迁安置工作按照“搬迁服从开发,开发促进搬迁”的总体思路,以整合土地资源、拓宽发展空间、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加快园区发展为目标,以相关的法规政策作保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建立“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高效协调”的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协作关系,形成整体合力,使搬迁安置工作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政府主导规划、掌控土地、统筹资金、组织搬迁和补偿安置,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严格审核把关,积极稳妥推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取市场运作模式,搭建投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实施改造建设。

——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突出规划引领,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临沭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为依据,统筹考虑学校、医院、市场、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编制产业园园区内及周边敏感点搬迁实施方案。

——坚持封闭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土地和资金封闭运作,专项用于开发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政策支持,确保搬迁项目顺利实施

三、时间节点

原承诺事项:根据《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和化工园区认定专家组意见,对大韩庄、丰岭、李湖、泉里井、琅琳居、李蒿科、寨和社区(部分)、富贵苑小区(部分)、兴华学校、振兴小学以及金沂蒙集团家属院进行搬迁,于2017年启动搬迁计划,逐家逐户进行摸底,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搬迁。

目前进度:大韩庄、丰岭、李湖已基本完成拆迁,金沂蒙集团家属院完成改造,居住人员全部搬迁;振兴小学已于2018年完成学生分流,搬迁完成。

调整情况:2019年8月,山东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根据2019年3月起新实施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生产基准》(GB36894-2018),编制《山东临沭经济开发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补充报告》,评价结果认定寨和社区、富贵苑小区风险可接受,不涉及搬迁问题,从敏感点中移除;2020年2月,为确保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敏感点搬迁,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对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液氨储罐进行搬迁,并由山东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对周围敏感点进行评估。山东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编制《临沭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敏感点搬迁评估报告》,经分析,琅琳居、李蒿科村、兴华学校均不在40号令以及GB36894-2018所规定的个人风险等值线内,个人风险可接受,不涉及搬迁,泉里井村需要尽快搬迁,确保达到化工园区规范要求。

搬迁计划:调整后,立即启动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液氨储罐进行搬迁,计划于2020年12月底完成新罐区的建设和投运;在新罐区投入运营前,拟采取拆除、停用现有罐区或暂将现有罐区储存量降至风险允许的可控范围内,待新罐区投运后,立即将原有罐区全面拆除,原承诺的园区周边外围的琅琳居、李蒿科村、兴华学校不再搬迁。泉里井村计划2020年3月启动搬迁,3月底前完成。

四、搬迁安置

(一)搬迁

郑山街道办事处、临沭街道办事处为搬迁实施主体,其负责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搬迁期限等事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要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征收,切实保护被搬迁人的合法权益。

搬迁补偿依据城市(村庄)规划,合法建(构)筑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补偿,违法建(构)筑物、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予补偿,公共服务设施按标准配建。评估机构由街道办事处会同村民代表择优选择或参照有关法规选定。

(二)安置方式

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现房安置。郑山街道办事处负责搬迁的村庄在万人大社区新建房源,根据安置补偿协议,予以安置。临沭街道办事处根据自身规划,在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安置地址。

——货币补偿。根据安置补偿协议,予以补偿。

(三)补偿安置标准

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选择货币补偿、在规定时限内搬迁的,补偿金额按房屋评估价格不超过10%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郑山街道办事处、临沭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化转办、经济开发区、郑山街道办事处、临沭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郑山街道,郑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敏感点搬迁工作。

(二)项目分包,强力推进。实行领导分包改造项目制度,一个村庄搬迁项目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包,任该项目指挥部总协调人,全程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对已开工改造的项目,重点督促拆迁进度,加快安置房建设,调控开发用地出让,确保按节点实现村民安置。

(三)建账管理,严格奖惩。建立敏感点搬迁项目台账,明确节点,责任到人。敏感点搬迁实行目标管理,把项目进展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评和季度观摩,科学制定考核标准,综合评定成绩。对按时限完成的工业区内村庄搬迁项目,依据户籍人口和拆迁面积给予奖励。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达不到要求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并追究责任。

(四)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引导群众支持、参与敏感点搬迁工作。依法处置影响阻碍搬迁工作的各种问题,对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或操纵群众阻挠敏感点搬迁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无正当理由越级上访、串访、闹访的,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沭政字〔2020〕11号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