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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大兴镇驻地临沂市正荣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实施停业关闭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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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字〔2020〕32号 大兴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上级驻沭派出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大兴镇驻地临沂市正荣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实施停业关闭措施。 一、大兴镇驻地大兴镇便民服务中心东邻临沂市正荣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门牌挂临沭县金波食品厂)违法建设并进行生产的项目,属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除设备、吊销执照”的要求,于2020年12月2日前彻底拆除。 二、大兴镇人民政府对停业关闭工作负责,负责牵头组织人员进行停业关闭。发改、供电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停供生产用电,未经县政府批准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恢复供电。生态环境、公安、工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停业关闭工作。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打击,以创造良好的执法工作氛围。对镇街、部门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县政府将启动政务督察,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行政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信、发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一律不准办理任何手续,各银行不准贷款,供电部门不准供电。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6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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