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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2-000027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5-17
 成文日期  2020-05-1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政字〔2020〕15号
 标题  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2-0000273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沭政字
发布日期: 2020-05-17
成文日期: 2020-05-1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实施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沭政字〔2020〕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规范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该成果已经通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及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家组验收。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我县新一轮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

(一)临沭县城区土地级别的划分。

城区土地级别划分采用分类定级,土地用途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类,具体级别、范围、面积、比例见表1。


表1 临沭县城区土地级别分布表

单位:平方千米、%

土地

用途

级别

范围

面积

比例

商服

用地

一级地

东至演武山路,北至沭河大街-正大街,西至顺河路、明河路,南至兴大街;

9.25

15.80

二级地

一级地范围以外,东至冠山路,南至兴南街,西至青云山路,北至利城大街;

8.29

14.16

三级地

二级地范围以外,东至城东一路,南至成才路,西至225省道,北至327国道;

15.82

27.03

四级地

评价区内除一、二、三级外的范围。

25.17

43.00

住宅

用地

一级地

东至演武山路,北至沭河大街-正大街,西至顺河路、明河路,南至兴大街;

9.25

15.80

二级地

一级地范围以外,东至冠山路,南至兴南街,西至青云山路,北至利城大街;

10.22

17.46

三级地

二级地范围以外,东至城东一路,南至成才路,西至225省道,北至327国道;

13.89

23.73

四级地

评价区内除一、二、三级外的范围。

25.17

43.00

工矿仓储用地

一级地

东至演武山路,北至沭河大街-正大街,西至顺河路、明河路,南至兴大街;

7.23

12.35

二级地

一级地范围以外,东至冠山路,南至兴南街,西至青云山路,北至利城大街;

9.71

16.59

三级地

二级地范围以外,东至城东一路,南至成才路,西至225省道,北至327国道;

16.53

28.24

四级地

评价区内除一、二、三级外的范围。

25.06

42.82

公服(I、II类)用地

一级地

东至演武山路,北至沭河大街-正大街,西至顺河路、明河路,南至兴大街;

7.23

12.35

公服(I、II类)用地

二级地

一级地范围以外,东至冠山路,南至兴南街,西至青云山路,北至利城大街;

9.71

16.59

三级地

二级地范围以外,东至城东一路,南至成才路,西至225省道,北至327国道;

16.53

28.24

四级地

评价区内除一、二、三级外的范围。

25.06

42.82


(二)临沭县各建制镇政府驻地土地级别的划分。

建制镇土地级别划分采用综合定级,各建制镇评价面积、比例具体见表2。


表2 临沭县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分布情况表

建制镇

名称

评价区总面积(km2

一级

二级

面积(km2

比例(%)

面积(km2

比例(%)

青云镇

8.23

0.68

8.26

7.55

91.74

曹庄镇

5.48

0.58

10.58

4.90

89.42

店头镇

6.41

0.53

8.27

5.88

91.73

大兴镇

1.00

0.86

86.00

0.14

14.00

蛟龙镇

2.87

0.49

17.07

2.38

82.93

石门镇

4.25

0.79

18.59

3.46

81.41

玉山镇

3.01

1.07

35.55

1.94

64.45

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一)基准地价内涵。

1.临沭县城区基准地价内涵包括以下内容:

(1)基准日:2019年1月1日。

(2)土地开发程度:基准地价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为各级别土地开发现状平均程度。本次基准地价中的土地开发程度界定为:一级到三级为“七通一平”(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供暖、供气及土地平整);四级地“六通一平”(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供气及土地平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6,住宅用地1.6,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

(4)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5)土地还原率:商服用地6.84%,住宅用地6.15%,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36%。

(6)土地权利状况为完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临沭县各建制镇驻地基准地价内涵界定为:

(1)基准日:2019年1月1日。

(2)土地开发程度:基准地价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为各级别土地开发现状平均程度。本次基准地价中的土地开发程度统一界定为“五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及土地平整)。

(3)容积率:商服用地1.4,住宅用地1.3,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

(4)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5)土地还原率:商服用地6.20%,住宅用地5.70%,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10%。

(6)土地权利状况为完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基准地价结果


表3 临沭县城区级别基准地价成果表

用途

土地级别

基准地价

楼面地价

/平方米

万元/

/平方米

商服

一级地

1920.00

128.00

1200.00

二级地

1456.00

97.07

910.00

三级地

960.00

64.00

600.00

四级地

640.00

42.67

400.00

住宅

一级地

1808.00

120.53

1130.00

二级地

1440.00

96.00

900.00

三级地

848.00

56.53

530.00

四级地

576.00

38.40

360.00

工矿仓储

一级地

525.00

35.00

-

二级地

330.00

22.00

-

三级地

230.00

15.33

-

四级地

180.00

12.00

-

公服I类

一级地

525.00

35.00

-

二级地

330.00

22.00

-

三级地

230.00

15.33

-

四级地

180.00

12.00

-

公服II类

一级地

787.50

52.50

-

二级地

495.00

33.00

-

三级地

345.00

23.00

-

四级地

270.00

18.00

-

注:(1)公共服务项目用地(I类)指社会福利用地(0806)、公共设施用地(0809)、公园与绿地(0810)等项目用地;

(2)公共服务项目用地(II类)指机关团体用地(0801)、新闻出版用地(0802)、教育用地(0803)、科研用地(0804)、医疗卫生用地(0805)、文化设施用地(0807)、体育用地(0808)等项目用地。


表4 临沭县各建制镇级别基准地价成果表

建制镇名称

用途

级别

基准地价

楼面地价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青云镇

曹庄镇

店头镇

大兴镇

商服用地

一级

287

19.13

205

二级

245

16.33

175

住宅用地

一级

260

17.33

200

二级

221

14.73

170

工矿仓储用地

一级

155

10.33

-

二级

140

9.33

-

公服I类

一级地

155

10.33

-

二级地

140

9.33

-

公服II类

一级地

233

15.53

-

二级地

210

14.00

-

蛟龙镇

石门镇

玉山镇

商服用地

一级

280

18.67

200

二级

238

15.87

170

住宅用地

一级

254

16.93

195

二级

221

14.73

170

工矿仓储用地

一级

152

10.13

-

二级

138

9.20

-

公服I类

一级地

152

10.13

-

二级地

138

9.20

-

公服II类

一级地

228

15.20

-

二级地

207

13.80

-

注:(1)公共服务项目用地(I类)指社会福利用地(0806)、公共设施用地(0809)、公园与绿地(0810)等项目用地;

(2)公共服务项目用地(II类)指机关团体用地(0801)、新闻出版用地(0802)、教育用地(0803)、科研用地(0804)、医疗卫生用地(0805)、文化设施用地(0807)、体育用地(0808)等项目用地。

三、基准地价应用有关事项

(一)本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成果主要用于指导土地市场交易、核算土地资产量、征收土地税费,合理引导投资方向和土地利用方式。

(二)涉及土地出让、转让、抵押、租赁、作价出资等行为的,以本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为基础结合市场等因素评定宗地价格。

(三)该成果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原《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沭政字〔2016〕66号)同时废止,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7日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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