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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2-000026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3-12
 成文日期  2020-03-1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政字〔2020〕10号
 标题  临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xzfbgs/2022-0000267
发布机构: 临沭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沭政字
发布日期: 2020-03-12
成文日期: 2020-03-1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的通知

沭政字〔2020〕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优化办理流程,完善办理机制,做到交办合理,督办及时,实现“首办负责、一次办好”,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真正成为化解矛盾、消除隐患、提高效率、服务民生的有力抓手和社会治理“前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

12345政务服务热线是政府和市民密切联系的重要渠道,是检验政府工作的重要窗口,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平台。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不仅是民生问题,更是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满意导向,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以解决突出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热线工作标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建设和美幸福临沭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实效性

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热线办理运行机制,做到责任明确、机构完善、人员充实、措施有力,全面确保热线办理工作有序、有效、有力开展。

(一)规范工单办理流程。县热线受理中心交办人员负责对工单进行分拣交办;对诉求所涉及部门职责不明确的,或无明确办理部门的疑难事项,以及需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复杂事项,领导批示办理的重大事项等,报负责人审核确定;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职能相近”的原则,由县热线受理中心负责指定单位预先调查核实,提出处理建议后,县热线受理中心指定具体承办单位。必要时,县热线受理中心可召集相关单位会商解决。工单承办单位要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承办科室,安排专人负责热线工单承办、交办、回复等工作,实行“一口进、一口出”,明晰职能,落实责任。

(二)落实签批审核制度。凡转办到承办单位的工单,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批,签批后转交相关业务科室办理,办理结果由业务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字,热线承办科室按照办理流程进行回复回访,回复时要注明牵头负责人、具体办理人员等情况。

(三)落实首办负责制度。县热线受理中心交办工单后,承办单位不得推诿、拖延,须按照办理流程及时响应,认真进行调查了解,落实交办事项,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解决相关问题,并报送办理结果。承办单位认为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的工单,须在1个工作日内向县热线受理中心汇报,说明理由、依据、建议,不得直接回退工单。县热线受理中心认为理由不充分,或承办单位承担部分职能的,仍由该单位承办,县热线受理中心通知相关单位协助办理。承办单位要牵头做好调查处理工作,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各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塞责。对确实不属于承办单位职能范围的工单,由县热线受理中心指定单位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办,力争首办办结,一次办好,提高一次办好率,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建立约谈会商机制。由县热线受理中心牵头,定期不定期抽选多次重办、敷衍办件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召集相关工单承办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对工单逐一进行分析,会商解决方案,重点督办。对相对集中的群众诉求,或影响大、范围广的热点事项等,由县热线受理中心牵头,召集相关单位进行会商,确定办理流程,研究解决办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必要时,可会同相关部门形成专报信息,报送有关领导。

(五)建立提示警示机制。县热线受理中心逐日汇总数据,对存在多人多次集中投诉事项、工单重办两次以上、工作敷衍塞责等方面情况的单位,以及存在信访隐患的事项,根据情节轻重、事情缓急,由县热线受理中心向相关单位分管热线工作的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发送提示短信、提示函和警示短信、警示函等,提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处理,并予以重点督办,保障工单办理质量。收到提示、警示的单位应安排专人予以办理,及时向群众回复办理结果,提高群众满意度,办理情况同时抄送县热线受理中心,切实把苗头性问题化解于萌芽状态。

(六)完善信息专报制度。县热线受理中心每周对全县工单进行梳理汇总,对重办三次以上的工单,投诉相对集中、数量较大的工单,涉及面较大或多个单位的事项等情况,形成专报信息报送相关分管县领导,提请领导注意,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县热线受理中心每周对工单受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分析报告报县委书记、县长审阅。对具有典型性的热点难点问题,或已经专报县级领导,但仍然办理进度慢、效果差,群众不满意,事项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形成专报信息,报送县委书记、县长审签。对多次重办仍未解决,或社会影响较大、涉及面较广、具有典型性意义的工单事项,报经领导同意后,可采取现场督办,视频采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向社会公开回应的形式,在电视台相关栏目播放,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在持续强化督办考核、舆论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方面的前提下,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特约聘用等方式,设立县热线受理中心服务社会监督员,采取拨打热线电话方式,对镇街、县直部门热线办理情况、工作效能、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评价,评价结果报有关县级领导审阅,并计入年终考核成绩。

三、进一步加大协调督办,增强工作针对性

根据群众反映问题的轻重缓急程度,加强对办理工作的跟踪督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进问题有效解决。

(一)日常工作督办。承办单位逾期未办结以及重复投诉、群众不满意的事项,县热线受理中心通过电话、短信、工作群、下发督办单等形式,跟踪办理情况,督促承办单位落实,限时办结答复。

(二)现场协调督办。对涉及多个责任主体、需要现场落实的问题,由县热线受理中心牵头协调相关责任单位现场查看,明确责任主体后,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联合媒体督办。由县热线受理中心联合新闻媒体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场调查,并跟踪采访报道办理情况,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四)专项会议督办。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办理的一般性事项,由县热线受理中心牵头召开督办事项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和督办要求,限期办理。

(五)联席会议督办。建立以县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单位参加的热线督办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热线办理过程中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等问题;定期研究解决市民反复和集中反映的疑难问题,界定工作职责,明确办理单位,抓好督促落实。

(六)专报批示督办。对于特别重要、疑难和复杂的事项,应形成报告,以呈阅件的形式呈报县政府领导,按照县政府领导的批示意见和要求,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反馈结果。

此文件印发实施后《关于进一步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机制的通知》(办字〔2019〕35号)同时废止。


附件:2020年度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稿)


临沭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附件


2020年度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稿)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群众诉求办理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县直各单位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考核以热线办理系统统计数据为评分基础,实行月考核排名通报;年终主要对服务和保障群众诉求办理措施进行综合考核。日常考核成绩和年终考核成绩按照80%和20%的比例计入年度总成绩。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

(一)日常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包括承办量、响应率、一次办好率、重办满意率、重办率、疑难诉求办理、督查督办7项指标,共100分。

1.承办量(10分)

指标概念:承办量是指区域、职能范围内承接办理的诉求总量。即考核范围内,系统转派的诉求总量,包含电话、省级热线、信箱、微信、网站等各渠道诉求。

计算公式:镇街承办量指标得分=﹛(数据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8*[(最大值-数据值)/(最大值–最小值)]﹜*10。

县直单位承办量指标得分分为10分、8分、6分、4分、2分等五个档次,由县热线中心根据考核期内总承办量情况划分。

2.响应率(15分)

指标概念:响应率是指热线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联系群众并落实处理的工单数量占诉求总量的比例。

(1)服务过程(10分)

接到工单后,非匿名工单要第一时间与来电人联系,了解诉求情况,并在诉求办理完成后向来电人做好办理结果反馈,在市、县两级热线受理中心回访时,出现来电人表示未联系的、服务过程不满意的,即视为未响应工单。

计算公式:数据值=(承办量-未响应工单)/承办量。

数据得分=﹛(数据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8*[(最大值-数据值)/(最大值-最小值)]﹜*10。

(2)办理过程(5分)

①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工单,应在1个工作日内回退,申请回退前须先通过电话向县热线受理中心提出申请;未及时回退、未电话提出申请就回退或未说明退回理由的,每次扣0.2分;②以回复形式回退或县热线受理中心不同意仍执意回退的,每次扣0.2分;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却作为回退件处理,经查实的每件扣0.5分;③在规定办理期限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到县级热线平台。工单办理出现超期回退、超期回复、超期不回复等情况的,每次扣0.2分。以上三项共计5分,最高分和最低分分差控制在2分之内。镇街、县直单位分别计算得分。

3.一次办好率(35分)

指标概念:对于省级和市级一次办理工单,在市热线受理中心回访时,群众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并终止办理的工单,视为一次满意工单。

计算公式:一次办好率=一次满意工单/诉求总量。

镇街指标得分=﹛(数据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9*[(最大值-数据值)/(最大值-最小值)]﹜*35。

县直单位指标得分=﹛(数据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8*[(最大值-数据值)/(最大值-最小值)]﹜*35。

截止考核期限,所有考核范围内的未办结工单,均视为一次不满意工单。

4.重办满意率(20分)

指标概念:工单在被市级热线受理中心发回重办后,经承办单位再次或多次办理后,群众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并终止办理的工单,视为重复办理满意工单。

计算公式:重办满意率=重复办理满意工单/诉求总量。

镇街指标得分=﹛(数据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9*[(最大值-数据值)/(最大值-最小值)]﹜*20。

县直单位指标得分=﹛(数据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0.8*[(最大值-数据值)/(最大值-最小值)]﹜*20。

5.重办率(10分)

(1)县级重办率(5分)

指标概念:县级重办率是指县级重办2次及以上工单占承办工单总数的比例。经县热线中心回访,对办理结果达不到要求、群众不满意的诉求,由三级承办单位重新办理,重办2次及以上,计入重办率考核。

计算公式:县级重办率=县级重办2次及以上的工单总数/承办工单总数。

县级重办率得分=(100%-县级重办率)*5。

(2)市级重办率(5分)

指标概念:市级重办率是指市级重办2次及以上工单占承办工单总数的比例。经市热线中心回访,对办理结果达不到要求、群众不满意的诉求,由三级承办单位重新办理,重办2次及以上,计入重办率考核。

计算公式:市级重办率=市级重办2次及以上的工单总数/承办工单总数。

市级重办率得分=(100%-市级重办率)*5。

6.疑难诉求办理(5分)

指标概念:(1)按照“合理诉求解决好,不合规诉求解释好”的原则办理群众诉求,对一些解决难度大、政策法规尚不明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诉求,要通过协调、解释等方式争取群众最大理解;(2)省级一次办理工单和市级重办一次工单,经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后,来电人仍不能满意的,可以通过上报不合规诉求申请办结;(3)申报不合规诉求材料需要严格按照不合规诉求上报的有关要求,包括报送内容、报送标准、报送范围等。

计分方式:(1)根据各承办单位上报比例,在0-2分之间按比例分布计算得分,上报比例最高的得0分,最低的得2分。镇街、县直单位分别计算得分。其中,县直单位根据工单承办量分段计分。(2)对于已上报的不合规诉求材料,经热线中心审核,出现未与群众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诉求落实不到位,问题调查不深入等情况的,每件扣0.5分;对于上报材料出现歪曲事实,弄虚作假的,或被上级热线部门督查办理的,每件扣1分。共计3分,扣完为止。

7.督查督办(5分)

指标概念:各承办单位要及时梳理本单位工单办理情况,对于工单经多次办理仍不满意的、涉及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应当引起重视的,要及时安排专人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如出现群众诉求反复重办,被市热线中心通过督查账户进行市级热线督办的,每次扣0.2分;被市热线中心书面办理的,每次扣0.5分;被县政府督查室政务督查的,每次扣1分;经市、县热线中心联合媒体现场督办,或因群众诉求落实不力,被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责的,每次扣5分。本项共5分,可叠加扣分,扣完为止。

(二)年终考核指标

1.热线机构建设(10分)

(1)明确具体办理机构,各镇街和承办量较大的县直部门设有专门的热线办公场所(2分),热线办确定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2分,兼职工作人员不计入此项得分),调整时及时报备至县热线受理中心(1分),共5分;

(2)热线办公场所专网通畅,配备专用设备(固话、电脑、打印机),维护及时,使用得当,共2分;

(3)热线承办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议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将热线工作与单位具体工作灵活结合的,酌情加分,共3分。

2.知识库建设(10分)

各承办单位按要求及时提报知识库信息,县热线中心根据提报情况酌情予以扣分。

3.省级热线办理(30分)

省级热线平台转派的诉求工单,按照省级考核指标单独核算分值,主要考核按时办结率和办理满意率。其中,按时办结率10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诉求,按办结比例计算得分;办理满意率20分,包括服务过程和办理结果两个满意率,按两者平均值计算得分。

4.诉求落实(30分)

各承办单位对本单位市级重办工单、上级交办的重点工单和“热线督查”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填写现场督办情况表,留存现场处理照片资料,每月15日之前报送县热线中心,县热线中心根据报送情况酌情予以扣分。

5.工单签批(20分)

落实工单签批制度,所有工单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统一签批转办;分管负责人对答复结果把关签字,留存纸质材料。县热线中心根据留存资料酌情予以扣分。

四、组织实施

本办法自2020年3月起执行,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五、结果运用

热线年度综合考核相关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承办单位】: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解答:0539-6211365

现场解答:临沭县沭新东街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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