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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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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安全和发展,坚持安全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临沂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县安委会《临沭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临沭县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贯彻“七大行动”,开展“四项整治”,加强“五项管理”,推动城市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和市委市政府细化措施以及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等一系列创新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消除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的主动性、积极性得到显著增强。城市管理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明显提高,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努力实现“三个转型”。 ——安全发展理念向事前预防转型。城市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各类安全风险、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向事前预防转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履行“三管三必须”原则,压实城市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全链条排查整治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完善事故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制度体系,加强日常排查,建立隐患台账,跟进督导整改,形成整改闭环,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 二、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力实施“八大行动”,持续深化“四项整治”,全面加强“六项管理”。 (一)聚力实施“七大行动” 1.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参照“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专题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2024至2026年,每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 2.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 (2)根据国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修订情况,组织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进行解读,制作解读视频,利用各类学习平台,通过普法竞赛、在线学习测试、典型经验推广等形式,引导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学习贯彻,确保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组织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学带学,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必学必考内容。坚持凡监管必宣讲、凡执法必宣讲,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必查内容,加大一线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情况的抽查检查力度,采取现场询问、现场测试等形式,核查真实情况。 3.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3)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检查,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流程,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4)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上级督导检查反馈以及市县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依规实行挂牌督办,建立监管职责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深入贯彻实施《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要求。 (5)强化事故调查追责问责力度。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从严倒查追究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按规定启动刑事调查;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冲击人民安全感的事故以及瞒报谎报事故,按规定提级调查。通过对事故生产经营单位的严肃行政处罚和严厉刑事追责,倒逼同行业、同地区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 4.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6)推动城市管理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不培训、假培训、未持证、持假证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效,做到真训、真考、真会。 (7)结合城市管理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培训主体责任,关注安全生产最新方针政策,学习重要制度文件,每年开展“大学习、大培训”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组织从业人员自主学习、实施轮岗培训。广泛开展特种作业实操技术比武活动,指导企业加强一线岗位实操培训。 (8)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编修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方案,突出电气焊、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重点危险作业,编制专项方案,落实处置措施。指导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不提前通知、不设定脚本、不预设场景、不预设地点”的“四不”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员工逃生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5.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行动 (9)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制度设计,结合城市管理领域实际,研究完善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建设。研究宣贯推行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用规范、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以及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 (10)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推进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化建设。 6.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1)综合运用“四不两直”、异地交叉等检查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照行业领域执法标准,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开展外包施工、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预防高处坠落专项督导。 (12)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办法》,鼓励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内部奖励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举报投诉受理、核查、反馈、奖励等工作体系。 7.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3)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二)持续深化“四项整治” 1.持续深化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专项整治。组织全县城市管理领域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辨识排查,全面排查监管行业有限空间数量,明确有限空间名称、位置、类型和危险因素等基本信息,建立管理台账。参照《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鲁应急字〔2022〕70号),落实危险作业报告制度,强化作业审批,未经审核和批准的有限空间作业,一律不得实施。加强发包监管,落实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规范设置警示标识,完善有效隔离设施。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基本要求。按照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配备高风险环境防护装备,规范现场作业流程。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指导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或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开展针对性实战演练。严禁无监护措施作业,严禁盲目施救,防止伤亡人数扩大。 2.持续深化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严格审查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审核作业单位是否具备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辨识管控高处作业风险,建立高处作业项目台账,指定专人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配发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组织体检。加强高处作业现场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安装、验收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急救援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消除由于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的高处作业事故隐患。加大现场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存在无证作业、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严格落实“一案双罚”。 3.持续深化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关注电气焊设备安全质量、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作业单位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环节,强化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管理。指导作业单位严格履行电气焊作业审批手续的,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严格审核作业单位资质,杜绝违规转包施工作业或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电气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履行现场监护人员职责。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在现场醒目位置张贴作业警示标识,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配备相应灭火器材,重点加强高处、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带火花作业安全管理。指导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要聚焦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4.持续深化生产经营单位外包施工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发包单位首要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外包项目的发包管理、承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落实承包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接受并服从发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加强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将生产经营单位外包施工安全管理纳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安全督导检查。加强承包单位资质审核和风险评估,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外包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加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五个必须”。(必须编制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必须全面开展1次安全风险辨识,必须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必须建立作业现场统一协调、管理机制)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控,进行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严格落实“作业票”审批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装备物资。 (三)全面加强“五项管理” 1.深入推进环卫园林安全管理整治行动。指导生活垃圾处置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明确全员安全责任清单,加强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整体安全意识。规范垃圾处置企业安全管理流程,增加安全投入,提升智能化科技化水平。指导园林养护和环卫保洁领域作业安全,重点加强园林高处修剪、机械设备操作、作业人员安全防范等内容,常态化做好安全预防。(牵头单位: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2.深入推进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管理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市政桥梁定期检测和评估制度,对检测中发现的病害桥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安全运行。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的安全管理,开展破损路面维修改造。(牵头单位:市政科) 3.深入推进户外广告安全管理整治行动。重点解决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监管措施不力、业主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对城区内所有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排查,特别是大型立柱式广告、楼顶广告、大型霓虹灯广告、电子显示屏、商业牌匾等,督促业主对广告设施进行安全监测,对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责令业主及时维修整改,未经审批许可、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一律拆除。(牵头单位:广告科) 4.深入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管理整治行动。加强城市排水设施运维养护。组织开展汛前排查整治,重新明确城市易涝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推进城市易涝区域整治,建立城市易涝区域治理台账。重点整治城市防汛物资储备、人员配备落实不到位,城市易涝点排查不彻底,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维护不及时;组织修订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提高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政科) 5.深入推进城市公园广场安全管理整治行动。加强城市公园、广场内绿化附属设施、体育健身设施、喷泉、景观灯、照明等用电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巡检维护,对公园内的游乐项目加强监管,配齐配足相应的防溺水警示设施和救护设备,配齐配足灭火设备。做好重点时期管控和游客密集区域疏导,严防拥挤踩踏、落水事件发生。健全城市公园、广场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实地演练。加强园林绿化养护施工管理,杜绝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依据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督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要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附件:临沭县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临沭县城市管理领域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长:刘 扬 副组长:禚宏刚、李焕宝、骆泽山、王须启 成 员: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专班设在执法督察科,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治本攻坚行动,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工作任务结束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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