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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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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综执字〔2023〕4号 为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核准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沭人社职字〔2021〕55号)(沭人社职字〔2021〕56号)(沭人社职字〔2021〕95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7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对在编在岗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实行竞聘上岗,现制定如下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用人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通过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进一步健全完善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二)因事设岗原则。根据职能任务及事业发展需要,以提高工作效率为前提,按照工作性质、工作量等因素设置必要的岗位,保证每个岗位工作任务饱满,发挥岗位的最佳效能。 (三)择优聘任原则。对参加聘任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评价,比水平、比能力、比贡献,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切实把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坚持原则、敢于负责、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的优秀人才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来。 (四)责权利对应原则。体现责任、权力、利益相统一,能力、贡献、工资相一致,个人待遇与所在岗位的工作量、工作难度、责任大小相对等,真正体现岗位绩效、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增强责任心,提高积极性。 (五)空岗竞聘原则。在有空岗的情况下,根据全县统一安排部署,按照量化考核成绩进行聘任。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宣教科、党建科、执法督察科的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王厚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岗位设置 根据临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等情况,县人社局下达临沭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25个。不设辅助系列,主系列为工程系列(建设、农业)、经济系列(建筑、财政税收、人力资源),其中四级岗位1个,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2个,八级岗位3个,九级岗位5个,十级岗位4个,十一级岗位4个,十二级岗位4个。临沭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5个。不设辅助系列,主系列为经济系列(人力资源)、档案系列、工程系列(水利、建筑),其中七级岗位1个,九级岗位1个,十级岗位1个,十一级岗位1个,十二级岗位1个。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业技术岗位32个。不设辅助系列,主系列为工程系列(建设、水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系列(建筑、财政税收、人力资源、农业经济),会计系列,群众文化系列,社会工作师系列,其中三级岗位1个,四级岗位1个,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2个,八级岗位5个,九级岗位6个,十级岗位5个,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5个。 五、竞聘岗位数量及职责 (一)竞聘岗位数量 1.高级岗位。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七级岗位1名;临沭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七级岗位1名,须取得竞聘岗位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 2.中级岗位。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十级岗位6名;临沭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十级岗位1名,须取得竞聘岗位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 3.初级岗位。临沭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十二级岗位1名,须取得竞聘岗位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 (二)岗位职责 1.高级岗位职责 群文副研究馆员:(1)熟悉文化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队伍内部管理规定,具有一定的计划、组织、决策、协调能力;(2)负责文化、文物、出版等文化市场领域综合执法工作;(3)负责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以及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工作;(4)指导中级人员开展业务工作。 高级建设工程师:(1)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规范,具有一定的计划、组织、决策、协调能力;(2)负责指导城市重点工程设计规范实施工作;(3)负责职责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标准的拟订工作;(4)负责园林植物的种植设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以及各类绿地的园林景观规划、设计;(5)指导中级人员开展业务工作。 2.中级岗位职责 群文馆员:(1)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中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2)组织开展与执法业务相关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和联动执法工作;(3)对期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以及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进行监管;(4)指导助级人员开展业务工作。 财政税收经济师:(1)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2)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3)参与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 人力资源管理师:(1)负责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晋级晋档、呈报审批等工作;(2)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等工作;(3)负责老干部统计年报工作;(4)参与拟订人事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5)指导助级人员开展业务工作。 3.初级岗位职责 助理工程师:(1)负责工程项目现场基本进展情况的日常监督工作;(2)做好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归档;(3)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六、竞聘范围 (一)局属事业单位。 (二)取得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的在编在岗人员。 七、竞聘条件 (一)参加竞聘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水平;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所聘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须与现任岗位相对应; 6.现聘岗位最近一年年度考核(或最近一个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7.现聘岗位各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均达到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 (二)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一般实行逐级竞聘。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行业和群众公认的高水平人才,可越级竞聘(包括越等级和越层级)。越级竞聘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得在聘期内连续越级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在上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聘期内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或上一个聘期内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可参加越级竞聘。 (三)聘期期间,取得中高级资格证书的,可参加下一年度岗位竞聘,其腾退岗位可组织重新竞聘。 (四)正高级、高级岗位聘任满员时,不再组织竞聘;没有满员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组织竞聘。 (五)中级岗位聘任满员时,不再组织竞聘;没有满员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组织竞聘。 (六)全员竞聘时,持有正高级、高级、中级资格证书落聘的,同步参加低一层级竞聘。 (七)工作人员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工作人员在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工作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和停职审查期间,不得参加竞聘上岗。 八、竞聘程序 1.制定年度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征求职工意见,经局党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2.收集竞聘人员资料,由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所提交的资格证书与人事档案不符的,以人事档案信息为准。 3.量化考核。局竞聘领导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量化考核,依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保留三位小数)不分职称系列和岗位设置,依次确定各等级岗位聘任人员。 九、量化考核办法 综合考虑参加岗位竞聘人员的工龄、学历、职务、职称年限、民主评议等情况,以量化赋分的形式作出评价。 (一)工龄赋分。以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工龄为准。时间计算至竞聘时当月止,每年0.5分,不足整年不计分。 (二)学历赋分。以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最高学历为准。初中0.5分,高中及中专1分,专科学历1.5分,本科2分,研究生2.5分。 (三)现任职务赋分。以局党组会议研究调整通知为准。科室负责人10分,主持工作的副职8分,享受科员级正职待遇的7分,科员级副职5分,享受科员级副职待遇的3分。 (四)职称年限赋分。以资格证书公布时间(生效时间)或批准日期之日为准,时间计算至竞聘时当月止,每年2分,不足整年不计分。 (五)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共计10分,采用实名投票方式进行,按照班子成员20%,副科级及以下干部80%计入总分。 十、岗位聘任 (一)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首次聘用到高一层次专业技术岗位的,一般应聘用在该层次的最低等级。 (二)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并按规定程序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四级岗位(含)以上岗位,每个聘期5年,四级以下岗位,每个聘期3年。 十一、纪律要求 为了确保竞聘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不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方案。 2.打分要客观公正,不打人情分。 3.竞聘人员要端正态度,不得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聘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的轻重给予处分,并视情节的轻重确定本次竞聘的结果是否有效。 临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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