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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县工贸企业中介机构查隐患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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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应急发〔2019〕6号
各镇街安监办、开发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工贸行业)企业监管,提高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现组织开展全县工贸企业中介机构查隐患活动,为保证隐患排查成果,促进工贸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由县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中介机构全程参与经济开发区、各镇街工贸企业安全检查、复查。被检查企业名单由县局确定,各镇街安监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负责跟进、陪同检查,及时督促企业隐患整改落实。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 三、时间安排 检查共分两个阶段:初次检查和整改情况复查。 初次安全检查:2019年4月2日前完成。 整改情况复查:2019年5月24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督促中介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进度,提供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各镇街安监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要督促被检查企业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治理。 (二)加强过程监督,确保检查效果。县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合同约定,定期调度中介机构服务项目进度和成果,督促中介机构按照时限对企业进行排查、复查,同时将不定期对各镇街和中介机构工作进行抽查、暗查。各镇街安监办、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要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对擅自更换专家,擅自更改、降低检查标准,或与企业串通隐瞒隐患不报的,要及时上报县应急管理局严肃处理。 (三)加强执法处罚,督促隐患整改。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安监局要切实做好企业隐患整改的督促工作,县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将对中介机构做出的隐患排查报告进行分析,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或现场管理混乱的企业应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书,并跟踪督促整改。 附件:隐患排查企业名单 临沭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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