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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aqscjdglj/2022-0000276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5-07
 成文日期  2022-05-0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应急发〔2022〕7号
 标题  临沭县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规划​(2022-2024年)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aqscjdglj/2022-0000276
发布机构: 临沭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5-07
成文日期: 2022-05-0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规划

(2022-2024年)

沭应急发〔2022〕7号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电[2022]5号)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奋力担当作为,聚焦基层基础,依据《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规划(2022-2024)>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不断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近年执法工作进展

全县各级应急执法队伍在应急局党委领导下,秉承“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敢打善战、创新创优”的工作理念,坚守安全红线不动摇,推进依法治“安”不走样,创新执法机制不停步,打造过硬队伍不松懈。

执法高压态势逐步形成。全县各级执法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应急局工作安排,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以加强执法规范化、精准化、信息化建设为主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县、乡执法力量联动,采取异地执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形式,强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在全县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活动。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强力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2019年、2020年、2021年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立案起数和罚款金额分别为72起、180万元,138起、198万元,324起、666万元。此外,认真受理群众诉求,高效落实举报奖励。有效震慑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全链条执法效果明显。实施链条式执法考核。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充分调动了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执法积极性,结合实际探索实践若干执法新举措。加强与业务科室沟通合作。配合开展了培训机构、应急预案、矿山、加油站、烟花爆竹等专项执法,以及全县行业大诊断活动,积极参加许可联审,全程配合月度执法评估。充分发挥警示约谈、信用惩戒的综合作用。分批次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全部录入违法行为信息库,行政处罚信息通过省、市应急部门网站及信用中国平台对社会公示,对积极整改销号隐患、及时缴纳罚款的企业,开通了信用修复渠道。

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举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年度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活动,着力提高各级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深入推动“典型案例”报送工作,2021年全县各级典型案例报送率100%,合格率100%。

(二)面临的形势

从事故、险情的发生情况看,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仍处于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执法工作来看,虽然总体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对标执法先进县,我们在执法力度、行刑衔接案件办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仍然有较大差距。

风险隐患仍然突出。企业“旧风险”存量不减,“新风险”仍在增加。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还十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依然突出。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安全管理薄弱,没有真正做到发动全员深入进行隐患自查自纠,安全设施设备未按规定维护保养、警示标志缺失、电线私拉乱接等易发现易整改问题大量存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外来施工队伍管理缺位等违法行为反复发生。进入新发展阶段,伴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新业态、新经济、新模式大量涌现,安全生产执法对象不断扩大,给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带来了许多想不到、没见过、不会管的问题,对执法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越来越高,任务更重、难度更大。

从案件违法行为来看,2021年度全县执法案件涉及的违法行为共263个,其中,安全设施设备使用维护类216个(占82.16%),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20个(占7.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类3个(占1.14%),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10个(占3.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2个(占0.76%),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类2个(占0.76%),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1个(占0.38%),安全生产建设工程项目类1个(占0.3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1个(占0.38%),安全生产违规用工类2个(占0.76%),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2个(占0.76%),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类2个(占0.76%),生产安全事故类1个(占0.38%)。企业被处罚的违法行为主要涉及安全设施设备使用维护类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问题,占全部拟处罚违法行为的89.76%。而行政许可类、管理机构和人员类、规章制度类等其他方面的违法行为仅为10.24%。有的执法人员执法时只注重企业容易被处罚的环节及内容,但是对企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检查不够深入,甚至有的执法人员只查现场或者只查档案材料,导致直接引发事故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查不出来。

执法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截至2021年底,我县应急系统县级专业化执法人数只占实际在岗人数的32%,乡镇一级仅为5.6%,具有专业能力水平的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事故隐患类、安全培训类、应急预案类及档案管理类等“老四样”占多数,查处的现场作业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较少。反映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深入企业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检查的能力不足,难以发现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执法保障水平亟需提高。执法基本装备缺乏,无法满足日常监管,无法保证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例如,公务用车改革之后,不能保证执法专用车辆,部分为租赁来没有执法标志的车辆,经常出现到企业执法检查无车可用的情况。此外,执法装备也是普遍配备不足。缺少必要的执法防护装备,检测设备和仪器,执法信息化装备等,许多工作只能凭经验开展,导致现场执法效率不高,开展规范化执法受到很大程度的制约。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以严格精准、创新完善、提质增效为着力点,健全执法体系,强化执法力量,提高执法能力,加快建立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科学高效的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机制,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以守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标准引领。根据临沭县安全生产执法的特点规律,强化对临沭县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建设的顶层设计,确保执法能力向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

——夯实基础,强化基层。坚持重心下移、保障下倾。围绕安全生产执法的工作职责,加强我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和乡镇一线执法能力建设,对乡镇开展委托执法,筑牢安全生产执法的前沿防线。

——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加快“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化技术对执法工作的支撑应用。按照保障需要、适度超前的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技术支撑、教育培训、装备配备有突破性进展。

——分级分类,提升合力。纵向开展县乡分级分类执法模式,分级检查、各有侧重,充分发挥各级优势,合理确定检查频率。横向开展“局队合一”,统筹各类检查,整合局监管科室技术力量和大队执法队伍执法手段,增强合力,提高检查效果。

(三)目标任务

到2024年,全县安全生产执法体系更加完备,构建起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执法机制,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明显提高,投入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精准执法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遏制一般以上事故的执法能力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安全生产执法责任

1.临沭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承担本级法定执法职责和对下级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抽查检查以及上级抽调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本区域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安全生产执法职责主要由县、乡两级承担,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应以临沭县应急管理局为主。临沭县应急管理局可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派驻执法力量,可将行政处罚权依法授权或依法委托能够有效承担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

2.按照属地管理、执法重心下移的原则,明确各层级执法职责、范围和重点,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原则上一家企业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县级可每年抽查一定数量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执法检查的企业,组织查办辖区内重大复杂、管辖有争议或跨区域的违法案件,承接上级交办和下级移送的违法行为案件以及投诉举报案件。

3.结合实际探索“局队合一”体制执法模式。强化行政执法职能,推进安全生产全员执法。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和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明确年度执法重点事项,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减少检查频次,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4.严格执行执法规范标准。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标准》、《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等制度标准,统一规范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程序,健全内控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5.严格执法检查“五个当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始终保持严格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行政处罚,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要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不得选择性处罚。

6.严格执法闭环管理“三到位”。紧盯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托省安全生产执法系统,逐企建立整改档案,督促企业压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彻底整改,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处罚到位、处罚结果公示到位,实现执法检查闭环管理。

7.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实施《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信息的记录、收集和管理,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执法信息及时推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坚持应公示尽公示。对纳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执法决定,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

8.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廉政承诺制度。执法人员应向被检查单位宣读执法工作纪律,作出廉政承诺并签字留存被检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现场执法检查,如实记录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或隐患,公正评价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三)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9.注重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聚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特别是直接引发事故的重点事项(如动火、有限空间、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三违”行为,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严格不落实等事故易发高发因素环节),强化针对性执法,确保执法精准有效。

10.严格行政处罚“四个一律”。对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同一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屡查屡犯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排查隐患走过场、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到期仍未达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

11.密切行刑衔接。严格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危险作业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具有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行为,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1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失信主体,要及时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名单,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信用山东”网站,按照《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要求,实施联合惩戒。

(四)提高执法工作质量

13.建立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执行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每年对全县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向上级推送优秀执法案卷。加大对乡镇基层执法质量的监督指导力度,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案卷评查,以执法质量作为案卷评查重点,及时反馈通报案卷评查意见和结果,不断提高执法工作质量。

14.建立典型执法案例定期报送制度。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定期报送执法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必须从由本级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中选取,聚焦执法检查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确保案卷质量。

15.建立执法工作评估机制。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推行执法“全链条”考核制度,从执法力度、办案质量、工作成效等方面对执法工作开展评议考核,将执法考评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坚持执法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强化执法数质量统计分析和结果运用,综合运用约谈、警示、通报等手段,压实责任推动工作。

(五)创新完善执法方式

16.建立完善执法和普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开展“说理式”执法,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约谈、事故案例警示、专题教育等方式的普法教育 活动,注重适用法律答疑解惑,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

17.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协调联动,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执法,强化优势互补和信息共享,形成执法合力。健全完善县乡应急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制度,针对执法力量薄弱和问题突出地区、高危行业重点地区等开展市县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18.积极推进执法工作创新。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积极谋划符合当前安全生产执法的新思路、新举措,总结提炼创新执法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通过现场观摩、示范执法等方式,以点带面、有效引领,不断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总体水平。

19.积极推进“互联网+执法”应用。推动执法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利用省安全监管移动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案处罚工作,加强执法数据分类分级统计分析,综合研判苗头性、典型性问题,为有效实施执法检查提供保障。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20.加强队伍实战能力提升。创新执法培训方式,开展执法人员入职培训、专题培训、定期轮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案卷制作、执法信息系统应用等环节,培养一批安全生产执法能手。建立县级安全生产执法“智库”,培养“四懂”(懂执法业务、懂安全管理、懂安全技术、懂安全标准)执法骨干,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处理、跨区域执法、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

21.加强执法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将安全生产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参照《山东省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鲁应急函〔2019〕95)中执法装备及现场执法配备标准,配强安全生产执法装备、执法服装、防护服,保障基层执法用车,提升执法保障水平。

2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廉洁勤政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执法廉政承诺制度,自觉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执法的先进典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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