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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临沭县红硕食品有限公司建设临沭县商品电子追溯平台的报告 沭商务字〔2018〕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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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2010号中央1号文件的意见》(商建发〔2010〕号7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63号文)关于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对临沭县红硕食品有限公司《关于打造临沭县商品电子追溯平台的申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到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认为该公司打造的商品电子追溯平台符合我县的商贸流通的整体规划,对我县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特此推荐临沭县红硕食品有限公司在我县建设临沭县商品电子追溯平台。 临沭县商务局 2018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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