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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zjjhcxjsj/2022-0000293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7-12-05
 成文日期  2017-12-0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住建发〔2017〕43号
 标题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zjjhcxjsj/2022-0000293
发布机构: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7-12-05
成文日期: 2017-12-0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沭住建发〔2017〕43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一2011)的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目前我县已进入冬期施工阶段,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冬季施工措施,预防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冬季建筑施工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冬期施工的组织领导

各有关企业和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冬期气候条件对建筑施工的重大影响和危害,高度重视冬期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冬期施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好现场人员的冬期施工措施教育培训。要严格落实责任,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是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的责任主体,各方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安全负全责,各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对生产和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全责。要结合本企业、本工地实际,切实保证冬期施工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投入,坚决杜绝盲目乐观和侥幸思想,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冬期建筑施工措施落到实处。

二、增强质量意识,严抓冬期施工质量管理

各参建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冬期施工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冬期施工规章制度。

(一)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确定冬期施工的具体工程项目、数量和内容,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冬期施工质量管理方案,及时组织现场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冬期施工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建设单位要制定冬期施工管理指导意见,检查、指导各项冬期施工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二)施工单位编制的冬期施工专项方案内容应贴近工程实际,施工前做好各项技术交底工作,监理单位要严格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对存在不能适应冬期施工要求的问题,应及时与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解决。

(三)严格控制冬季砌筑工程质量,制定防冻保护措施,施工时砂浆温度不应低于5℃,不具备保护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准施工。节能工程、屋面防水、外墙装饰及饰面、室内外抹灰、地面砖、涂料等湿作业不宜冬期施工。认真做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供水管道等的保温、维护工作,为冬期施工提供可靠保障。

(四)密切关注气象变化趋势,指定专人负责搜集、整理气象资料,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及时调整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以提前应对暴风雪、霜冻等恶劣天气,坚决杜绝因气温骤降引发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冬期施工正常进行。避开低温时段浇筑混凝土,原则上连续5日室外平均气温达到5度以下时,不得进行混凝土作业。

(五)各施工单位要立即对本单位冬期施工的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督促各施工现场深入落实冬期施工措施的准备工作,提前排查各类质量隐患。各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冬期施工质量措施的可行性和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巡查,对不履行质量责任、不落实各项冬期施工管理措施的,依法严肃查处。

三、突出重点,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冬期施工期间,各参建单位应针对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制定冬期施工的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冬期尤其是岁末年初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管理,严格检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要抓住重点,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企业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遇有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滑倒摔伤。

(二)应对各类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脚手架外侧必须按标准进行立体防护,无论是立网还是平网均应严密、牢固。对正在施工的屋面、楼层、阳台等临边必须严加防护,高层建筑工程必须进行立体防护。高处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高跟鞋,衣着要合体灵便。特别是从事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采取防滑措施,系好安全带。

(三)防止火灾事故。各工地要严加控制火源,加强用火管理,制订防火制度,健全用火审批制度。对电焊、气焊、油漆等工种的工人要进行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地的消防设备必须齐全,消防道路要畅通。必须定期对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消防检查。检查施工区,一看是否设有临时消防车通道并畅通;二看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24米时,是否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三看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检查办公区、生活区,一看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是否达到A级;二看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三看员工集体宿舍内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违章用电现象;是否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明火等情况。

(四)防止中毒事故。冬期施工所用的抗冻早强剂种类较多,这些化学添加剂多数对人体有害,特别是亚硝酸钠类似食盐。因此使用单位一定要对职工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制定严格的亚硝酸钠等有毒物品运输、存放、保管和领用制度,以防中毒。职工宿舍内严禁使用木炭,炭火等明火取暖,防止发生烟气中毒及火灾事故。

(五)防止塔机等起重机械事故。起重机械在雨雪冰冻天气作业前,要派专人对保险及限位装置等关键部位严格检查,确保作业机械的安全性,严禁违章操作和超载运行。要增加检查和保养次数,特别注意保护制动装置和安全装置的灵敏度和可靠性,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六)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各单位及工程项目部要建立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及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对各种突发事故、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采取以下冬季施工措施

1、冬期施工混凝土配合比中水泥用量不宜小于280公斤每立方米,水胶比不应大于0.5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试验室试配结果宜适量添加防冻剂或复合型早强剂,冬季混凝土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2、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分站应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不得采购国家和本市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不得采购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水泥、外加剂,不宜采用对人有毒、有害的外加剂品种,外加剂供应商必须随货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产品备案证、产品合格证、产品出厂检测报告及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型式检验报告等必要质量证明文件。通过第三方采购混凝土原材料的,应当向原材料生产厂家核实第三方(委托)销售的有关信息,确保采购渠道真实、合法;室外临时堆场的砂石料严禁使用,严禁使用结冰成块的砂子,严禁使用冰水作拌合用水;

3、混凝土搅拌楼宜有防风保温措施,混凝土运输罐车应覆盖保温材料,未进行保温的罐车严禁使用;冬季混凝土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4、预拌混凝土企业在正常生产期间应定期把相关原材送相应检测机构进行第三方检测,水泥、砂石料一周一次,配合比、外加剂、掺合料一月一次。

5、冬期施工混凝土试验配合比应到质监站进行存档备案。

五、按规定编制越冬维护方案

冬季暂停施工的新建工程、跨年度工程以及停建缓建工程,在入冬前均应编制越冬维护方案,越冬工程保温维护应就地取材,门窗洞口楼梯间尽量封闭,施工场地和建筑物周围应做好排水,地基和基础不得被水浸泡。施工单位一定要与监理单位共同对已完成工程部位进入冬季施工前进行检验评定,做好记录,存入工程档案。

六、及时上报冬季施工方案或停工报告

当前尚在施工的项目部应上报冬季施工计划和冬季施工方案,后续停止施工的应及时上报停工报告;已停止施工的应上报停工报告和越冬维护方案。以上方案一式两份,于2016年12月12日前报县质监站,未及时上报的将采取停工措施。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查找各自项目中的重大危险源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针对存在问题,立即展开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行动。

县住建局近期将组织全县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发现相关责任主体贯彻落实不到位、项目存在较多质量安全隐患的,将责令立即停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落实措施、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或拒不整改的项目,将采取无限期停工、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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