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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zjjhcxjsj/2022-0000284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7-06-15
 成文日期  2017-06-1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住建发〔20177〕25号
 标题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zjjhcxjsj/2022-0000284
发布机构: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6-15
成文日期: 2017-06-1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沭住建发〔2017〕25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县各级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在全县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现将《全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5日



全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坚

治理行动方案


为治理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突出问题,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7]11号)、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临建安发[2017]11号)和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发[2017]9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开展全县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重中之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工地和深入企业,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法检查,加强隐患排查,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工地,抓实抓细抓到位。对重点工程、重点企业严防死守,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实施铁腕整治、从严打击,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落实建筑施工领域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彻底消除建筑领域各类安全隐患,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攻坚治理重点内容

本次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各相关科室、各企业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找准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针对事故易发的企业、项目、部位和环节等,确定重点排查对象和内容,加强沟通与协作配合,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严查以下“三类企业、六类工程、十种行为”。

(一)三类企业

1.今年以来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2.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企业;

3.违反安全管理法规,今年以来被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处罚、项目被停工整改的企业。

(二)六类工程

1.城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工程、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棚户区改造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

2.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旅游度假区及城乡结合部的项目;

3.有深基坑、高大支模、地下开挖、使用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工具式脚手架的项目;

4.文明施工水平差、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项目;

5.安全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力的项目;

6.地质条件差,或毗邻山坡、河道以及离既有建构筑物较近的工程项目。

(三)十种行为

1、建设单位违规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未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

2、施工单位存在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包代管的行为;

3、施工单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特别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档案等不健全,项目负责人不到岗履职;

4、施工单位存在赶工期、不按进度野蛮施工;

5、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等“失职”行为;监理规划不切实、监理旁站检查不深入,监理资料造假等“失实”的行为;监理单位督促隐患整改不及时、跟踪不到位,监理作用“失控”的行为;

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验收和现场实施情况检查等未依规定落实;

7、现场起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安拆告知、检测检验和使用登记等投入使用的;

8、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特别是安全防护用具、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未按规定配备合格产品和正常使用,临边、洞口等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未按标准落实到位;

9、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上岗;

10、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措施

住建局各相关单位、科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以及工程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违法非法行为的,将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肃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责令停工、责令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等处理,一律在媒体上曝光,并上报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1、相关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单位)未按要求落实本次百日攻坚行动任务的;

2、存在上述“十种行为”的;

3、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4、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后未及时按规定时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

5、百日攻坚治理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行动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县住建局各相关单位、科室指导、督促县域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要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100%全覆盖检查,对查出有安全隐患、问题的,要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及时整改。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有落实整改计划、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措施等,确保整改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整顿,特别是发现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确保100%整改到位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检查督导阶段(2017年6月至9月上旬)。县住建局对负责施工安全监督的工程项目,按照上述攻坚治理重点和严肃查处措施,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压茬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责令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县住建局将及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将百日攻坚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起来开展综合监督检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7年9月中旬)。住建系统各相关科室、各企业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行动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住建系统各相关单位、科室和各有关企业要立即动员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检查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专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机构、人员、经费、装备以及重大隐患治理,着力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问题。加强各单位和科室之间、科室与各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排查、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反馈。

(二)严格检查执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做到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打出声势、查出实效。各相关科室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要节点,将专业监管力量向重大危险源、重点企业和安全生产薄弱地区、薄弱环节倾斜,切实提高攻坚治理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本次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行动开展扎实、成效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有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导致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问题得不到及时排查查处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相关单位和科室、各企业要充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过组织企业人员集中观看事故警示片、开展安全宣传展、邀请专家宣讲、开展演讲比赛等形式,强化宣传教育效果。

(四)做好工作结合。县住建局各相关单位科室、各企业要将百日攻坚治理行动与“大快严”集中行动紧密结合,与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紧密结合,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要加强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调度沟通,明确专人负责调度工作,要认真汇总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及时交流经验和做法,于每月30日前形成月度行动总结报告报送县住建局相关科室;于9月15日前将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汇总报告报送县住建局相关科室。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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