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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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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住建发〔2017〕7号 为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公平、公正、合理地完成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聘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本次职称岗位聘任采取综合量化赋分,按综合分数排名高低依次聘任的方法。 二、竞聘方法 对所有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赋分,按照综合分数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任。具体标准为: 1、工作年限,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本月末,每年1分,最高不超过15分(如不是整数,按两位小数计算)。 2、现技术职务评审年限,每年1分,最高不超过15分(如不是整数,按两位小数计算)。 3、职务,正股级10分,副股级6分。 4、学历(仅限一项学历):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15分,第二学历13分;大学学历:第一学历12分,第二学历11分;大专学历:第一学历10分,第二学历9分;中专及高中学历:第一学历8分,第二学历7分;初中学历:第一学历6分。 5、综合评价。由局党组成员、中层正职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对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人员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投票,按照党组成员占50%、参加会议人员占50%的比例统计选票并计算个人得分。统计到总分时本项按45分折算。 6、如有分数相同者,主系列优先聘任(工程师、建筑经济师),辅助系列其次(经济师、统计师、会计师等)。同一系列有分数相同者,以近5年的年度考核结果排序。再有相同者,由党组投票决定。 三、具体实施步骤 1、通知公告。在本局范围发出通告,公布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办法、聘任名额及报名条件。 2、资格审查。拟参加聘任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向人事科提交资格证书或评审公示文件、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由人事科进行审核认定。过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拿来的不予认可。所提交的材料与人事档案不符的,以人事档案信息为准。 3、开会对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当场计算并公布综合评价分数。 4、竞聘得分及排名结果报党组。 5、公布竞聘得分及聘任结果,并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科将我局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备案并兑现相关人员岗位工资、补贴。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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