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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县建筑业企业、市政工程企业和园林绿化企业项目部进行2017年度审核登记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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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住建发〔2017〕4号 各建筑业企业、市政工程企业、园林绿化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业企业、市政工程企业和园林绿化企业的管理,做到关键岗位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建筑业企业、市政工程企业和园林绿化企业项目部进行2017年度审核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内容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临沭县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业绩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各建筑业企业、市政工程企业和园林绿化企业项目部实行年度审核登记,审核内容包括在县住建局登记的注册建造师个人基本状况、继续教育情况和市场诚信行为、各项目部组成人员一人一证一岗且持证上岗情况、项目部组成人员变更和建造师变更单位等情况。 二、申报材料 (一)各建筑业企业、市政工程企业在参加审核登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由各企业统一出具的年审意见书1份、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临沭县建筑业企业建造师业绩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各项荣誉、奖励记录及继续教育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注册建造师及所在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个人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项目部需要变更的,必须出具原企业解聘证明和与现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各1份; 6、项目部成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关键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企业项目部汇总表一份,将电子版发送住建局施工科邮箱(lsjsjsgk@163.com)。 8、拟新增项目部需提供建造师2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园林绿化企业在参加审核登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由各企业统一出具的年审意见书1份、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提供注册建造师2寸免冠照片一张,用于新办临沭县建筑业企业建造师业绩信用管理手册,提供各项荣誉、奖励记录及继续教育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注册建造师及所在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个人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企业项目部汇总表一份,将电子版发送住建局施工科邮箱(lsjsjsgk@163.com)。 以上所需材料由企业汇总后统一盖章上报县住建局施工科。 三、申报时间 2017年2月27日至2015年3月3日。 四、审核要求 1、《临沭县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业绩信用手册》年审后,将加盖年度审验章,作为今后项目投标、资质监管、信用评价、评先树优等方面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2、为了更好地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统一管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本次项目部审核登记完成后,对建造师将严格实施《临沭县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业绩信用手册》管理制度。同时,将有关内容纳入临沭县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体系统一管理,实现在全市范围内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因此,各建筑业企业、市政工程企业和园林绿化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这次项目部年度审核的重要意义,借这次项目部审核登记的机会,认真搞好企业内部整顿,将有管理经验、信誉好的建造师选拔到管理岗位上来,对管理经验和信誉差、经常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问题的建造师的项目部予以取缔。 3、各建筑业企业、市政工程企业和园林绿化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和项目部的管理,严禁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挂靠企业和项目部承揽工程,严禁企业之间项目部人员任意流动。县住建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经发现,除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建筑业企业进行处罚外,将对违规的建筑业企业和项目部进行通报,并在次年建筑业企业项目部年度审核登记时取消违规的项目部的审核登记。 4、对不按规定进行项目部审核登记的建筑业企业、市政工程企业和园林绿化企业,在建筑、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投标时县住建局不予开具《建筑企业拖欠工资兑付证明》,建造师一律不准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和承揽建筑、市政和园林绿化施工任务。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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