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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临沭县燃气企业“两个体系”建设县级标杆企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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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住建发〔2018〕38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双预防体系”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市住建局《关于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通过企业自评、县级评审,确定临沭奥德燃气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两个体系”建设县级标杆企业,经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同意,现予公布。 希望各公司加强对标杆企业的管理与学习,强化思想认识,标杆企业在安全风险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要先行先试,创新工作,积累经验。各有关企业要不断总结推广标杆企业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全县“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附件:临沭县燃气行业“两个体系”建设县级标杆企业名单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5日
临沭县燃气行业“两个体系”建设县级标杆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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