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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临沭县苍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处理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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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住建发〔2018〕19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建设、监理单位: 经调查,临沭县苍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临沭县沭河大桥连接青云出口道路绿化工程监理过程中,使用无监理资质人员进行工程监理,属于监理企业不履行监理职责,造成其监理的绿化工程出现苗木大面积死亡的一般质量事故。该行为违反了《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扰乱了我县建设监理市场秩序。为加强我县监理市场管理,规范我县监理市场秩序,现将有关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十条、《临沂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八条之规定和《临沭县监察委员监察建议书》(沭监建议函[2018]3号),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临沭县苍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做出以下处理: 一、对临沭县苍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临沭县苍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管理考核扣减20分; 三、临沭县苍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两年内不允许参与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理业务。 自通报之日起,临沭县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不得委托临沭县苍马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各监理单位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监理项目部按要求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并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要求履行监理职责,确保我县监理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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