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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县住建系统“培训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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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住建发〔2018〕8号 局属各单位、各相关科室、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省、市各级文件精神和县安委会《关于印发临沭县安全生产“培训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沭安发[2018]15号)要求,特制定《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培训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3日 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培训强基” 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安委会《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鲁安发[2017]24号)、市安委会《临沂市安全生产“培训强基”工程实施方案》(临安发[2018]11号)以及县安委会《关于印发临沭县安全生产“培训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沭安发[2018]15号)等文件精神,着力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培训内容不实用,培训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三违”行为,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住建系统实际,特制定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培训强基”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以“落实责任、提高素质、规范管理、消除隐患、避免事故”为主题,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落实一线员工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基础建设,全面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责任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监督日常化,严格安全培训执法,全面提升企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减少“三违”行为,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为促进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全县住建系统2018年度计划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10人,特种作业人员160人,其他从业人员500人。 三、培训对象及方式 (一)培训对象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或董事长)、企业负责人、总经理等 。 2、项目经理: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项目专职安全员。 4、住建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 5、其他从业人员:主要包括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其他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等。 (二)培训方式 1、主要采取集中授课、互动探讨、模拟体验、实操教学、网络教学、录像教学、案例分析等形式。 2、按照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处的培训计划组织我县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时进行延期和继续教育脱产培训工作。 3、邀请业内专家、本领域技术人员进行授课或看视频录像。 四、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项目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 3、国内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五、培训考核 各单位、各相关科室、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加强考试监督,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试质量。重点把好“三关”: 一是把好考题难度关。为检验培训效果,各有关单位、科室、企业要精心设计各类考试题库,保持适度、科学、合理的考试难度。 二是把好考试考核关。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考试过程中要严格考场纪律,对违反考场纪律行为要严肃处理。 三是把好监督抽查关。有关单位、相关科室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的抽查,建立“逢查必考”制度,细化检查内容,把培训实效作为检查的重点,督促各类安全生产培训落到实处。 六、组织分工 安全生产“培训强基”工程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各有关单位、科室、企业具体组织实施。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按照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处的培训计划,组织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时进行延期和继续教育脱产培训工作。 (二)建筑业企业一般从业人员的培训。在各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下,由企业负责组织实施,企业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由企业委托具备培训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负责实施,或通过各有关部门委派老师帮助实施。 七、时间安排 “培训强基”工程自2018年4月下旬开始实施,到2018年12月底结束,分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下旬)。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企业要统一认识,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落实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二)培训实施阶段(2018年4月至2018年11月)。各单位、各相关科室、各企业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步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培训任务。考试结束后,要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考试证书(合格证书、结业证书)。原来己取证、换证、复训的“三项岗位”人员要与此次培训工作有机结合,避免重复培训、重复考核。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12月)。各单位、各相关科室、各企业在完成培训任务后要开展自查自评,要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下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相关科室、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培训强基”工程实施列入工作重要内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县住建局将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对有关工作进行调度,把安全生产“培训强基”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监督执法。各单位、各相关科室要加大执法力度,将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列入年度计划,开展企业全员培训执法检查,把培训实效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对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对培训质量不高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通过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强化“三级”教育培训。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各相关科室、各企业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培训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有利于“培训强基”工程实施的深厚氛围。 (四)加强效果评估。实施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评估制度,对培训组织、授课内容、授课效果进行跟踪测评,并对受培训单位和人员进行涉及培训效果的意见采集,编制培训效果评估报告,并建立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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