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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linshuxianzjjhcxjsj/2022-0000237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9-11-18
 成文日期  2019-11-1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住建发〔2019〕26号
 标题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监督管理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zjjhcxjsj/2022-0000237
发布机构: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9-11-18
成文日期: 2019-11-1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监督管理的通知


沭住建发〔2019〕26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促进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我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同时根据“放管服”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检测市场秩序,规范检测行为

(一)完善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县建设安全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的监督管理。凡在我县从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应将基本信息录入临沂市工程质量安全与扬尘管理系统,并在首次检测前将营业执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报告、本单位检测业务范围和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到县建设安全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登记,接受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依法监管。同时县外检测机构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材料检测的,应在本县内成立检测分地址,并取得相应资格后开展检测工作,在本县内成立检测分地址的,应到县建设安全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对工程现场检测项目应指定责任人具体对临沭区域内的检测活动进行管理。

(二)明确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资格条件。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法人授权)并通过计量认证(检测报告有CMA标识)。同时见证取样类及专项类检测机构应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从事防雷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省气象局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从事建筑变形测量、基坑监测的单位应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勘察专业资质,并按照勘察资质范围承揽业务;从事建筑工地起重机械检测的检测机构,应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明。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检测机构未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和相应的资质证书的,不得承担有关质量安全检测业务。

(三)实行检测合同登记制度。凡在我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机构,在承揽检测业务开展检测前,应与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责任主体)按照检测机构公示的检测范围和能力签订检测业务委托合同。合同应注明工程有关责任主体(单位)、检测相关责任人员信息及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到县建设安全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项目检测合同登记,并通过工程所属检测监督系统网上登记合同信息。凡检测合同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不得开展检测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建设单位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同一检测项目委托多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四)实行检测活动告知制度。凡在我县区域内进行各类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在开展检测前三日内,应将检测合同、检测时间、检测相关人员信息及联系方式书面报县建设安全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登记,以便中心安排人员到检测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测时,还应将检测人员证件和检测活动照片及影像资料上传至县住建局监管平台和检测管理微信群。对不及时进行登记的检测活动,其出具的检测结果和报告不得作为建筑工程验收资料。

(五)实行检测结果报告制度。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报告台账,在监督机构系统平台上进行上报,对涉及结构安全、力学自动采集结果等不合格信息应在网上及时报告监督机构,同时报告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二、落实工程质量检测责任,规范责任主体质量检测行为

(一)全面落实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禁超资质承揽检测业务,不得转包检测业务,不得挂靠资质承揽检测业务。签订检测合同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授权书》,明确工程项目负责人。检测项目负责人应签署《检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验收前,检测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检测单位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二)切实加强现场检测监督管理。开展施工现场质量检测的,检测单位应事前编制检测方案,经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委托方同意,检测过程应在建设或监理、总承包单位相关人员见证下进行。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包含监理认可有效的《临沂市施工现场质量检测报审表》、《临沂市施工现场见证检测记录表》,否则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以上《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检测单位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临沂市施工现场质量检测报审表》、《临沂市施工现场见证检测记录表》应纳入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三、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加强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监督管理。县建设安全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将采取视频监控、数据自动采集与实时传输等监管手段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测进行检查,依法依规做好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数据和现场检测视频上传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强化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测管理。

(二)加强工程施工及验收过程中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加强对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有关单位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违反有关规定的,责令整改,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录入全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平台,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附件:1、临沂市建设工程现场质量检测报审表

2、临沂市建设工程现场质量检测见证记录表

3、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授权书

4、检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5、检测单位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6、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评价表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1:


临沂市建设工程现场质量检测报审表

检测单位


检测合同备案号


检测依据标准规范


检测部位及项目


检测基数及检验批划分


检测数量


监理单位审查内容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测单位申报内容

审查意见

1

检测合同备案



2

检测单位资质资格情况



3

现场主要检测人员及证号



4

检测仪器设备及检定是否符合要求



5

检测部位、构件、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6

检验批划分及检测数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

检测方案技术审查



8

其他



检测单位

检测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监理审查意见


监理工程师签名:

附件2:


临沂市建设工程现场质量检测见证记录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监理单位


检测单位


检测合同备案号


依据标准规范


委托检测部位及项目


检测基数及检验批划分


检测数量


检测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

检测

部位


现场检测符合性审查内容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见证检查意见

1

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



2

现场主要检测人员及证号



3

检测仪器设备及检定



4

检测部位、构件、方法、代表性



5

检验批划分、检测频次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

现场检测见证及检查情况描述



7

其他



见证员(监理)意见


签名:


注册证号:

年月日


附件3:

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授权书


授权单位:

注册地址:

兹授权我单位 同志为

工程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的 工作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本授权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盖执业资格章)

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五份,一份授权单位留存,一份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三份由建设单位纳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附件4:


检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

终身责任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 工程建设过程中将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检测任务,不转让检测业务;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依据合同开展检测业务。

2、认真编制检测方案,明确质量要求和执行标准,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登记。

3、从事本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人员均具有相应资格,出具的检测报告签章手续齐全,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本单位对所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质量检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以及检测不合格事项及时通告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认真履行其他有关的法定职责,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6、本单位在本工程项目承担下列检测业务:

本承诺书一式五份,一份施工总承包单位留存,一份提交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三份由建设单位纳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承诺人签名:

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附件5:

检测单位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本法定代表人承诺:我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了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生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公示的检测范围和能力,在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内承担检测业务;与建设单位签订了书面检测合同,并依据合同开展检测业务。

2、认真编制检测方案,明确了质量要求及检测标准,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登记。

3、本工程的检测仪器设备均合法有效,从事本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人员均具有相应资格,出具的检测报告数据真实有效签字手续齐全,未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本单位对出具的检测数据真实性负责。

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质量检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以及检测不合格事项及时通告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本单位在本工程中承担了下列检测业务:。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6: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评价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质量责任主体检测试验管理工作


评价内容

评价概述

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

工程质量检测任务委托发包情况



工程质量检测检测责任制落实情况



工程质量检测责任制档案收集及移交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检测试验管理审查



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审查情况



见证取样送检执行情况



现场检测实施审查情况



现场见证检测执行情况






施工单位

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施工现场配备的检测试验人员、仪器设备、设施等,标准养护等



检测方案的编制及审查



见证取样送检实施情况






检测单位

单位名称

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报告情况

评价意见































工程质量检测综合评价意见:



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附件7:

见证/取样人员授权书(样表)

编号:口口口口

工程名称


致: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检测单位一)



(检测单位二)选填

我单位决定授权下列人员负责本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并对工程质量承担

相应质量责任,请查收备案。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称及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

本人签字

类别






见证口取样口






见证口取样口






见证口取样口

授权

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姓名

(签字)

职务/职称


执业资格

(执业印章)

电话


参建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总监理

工程师

(签章)

年 月 日

总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

(签章)

年 月 日

总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

(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书一式五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份。

2、签定检测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建设(监理)单位统一汇总,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单位报送本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书后附由本人签名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人员名单可加附页,附页应加盖授权单位印章。

4、建设(监理)单位对见证员、施工单位对取样员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人员变更时,应重新填写并于3日内向有关单位报送本授权委托书。

6、签章即要求本人签字加盖执业印章,总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时应加盖执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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