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简体 繁体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数据开放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部门文件>>正文
 索引号  linshuxianzjjhcxjsj/2022-0000230  公开目录  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9-08-07
 成文日期  2019-08-0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沭住建发〔2019〕19号
 标题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县住建系统迎接建国70周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统一编号 
索引号: linshuxianzjjhcxjsj/2022-0000230
发布机构: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8-07
成文日期: 2019-08-0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县住建系统迎接建国70周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沭住建发〔2019〕19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市、县各级的总体部署要求,县住建局制定了《全县住建系统迎接建国70周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建国70周年期间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7日



全县住建系统迎接建国70周年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总体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全县住建系统迎接建国70周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建国70周年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县各级要求,持续深化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着力“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全县住建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住建系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70周年。

二、工作步骤

从2019年即日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8月7日至30日)。各建筑业企业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对所属项目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改。

(二)专项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在各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县住建部门将组织开展集中检查。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各相关单位、科室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从严从细组织实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1、各相关科室、单位要督促建筑、市政及公用事业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具体检查:严肃查处危大工程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组织专家论证、不严格按方案施工等行为。持续排查整治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地下暗挖、地下管网等危大工程安全隐患。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发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隐患问题突出的,严格停工整顿,严肃处理处罚。2、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重点检查燃气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健全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岗位培训、应急体系建设,推进标准化建设等情况。具体检查: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出台的规章制度、会议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等情况。燃气设施安全运营情况,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的场站、气柜和管网等重点设施巡检、维护情况,其中重点检查清理违章占压燃气管线、燃气老旧管网管控及更新改造燃气管线与市政公用及其他地下管线的安全距离等情况。汽车加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的储气瓶(罐)、压缩机房、加气机、配电室等重点设施(部位)巡查、维护情况。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包括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隐患整改治理等情况。燃气应急处置能力情况,包括燃气企业应急抢险人员、设备、物资等储备情况,应急值班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情况。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包括对企业单位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社会宣传尤其是入户宣传。

(二)严格落实企业法定职责和法规规程。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操作标准规程,严厉打击违法发包工程、恶意压低造价、违规赶抢工期、不按规定计取拨付安全措施费、降低安全生产投入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承揽、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非法施工活动;严厉打击燃气无照经营非法违规储存等行为。

(三)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专项检查。各相关科室、单位要采取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检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完成全员培训考核任务,企业“三类人员”是否培训合格后上岗,现场抽测岗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是否合格。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项检查要覆盖建筑、市政、燃气、供暖公司、污水处理厂等企业。对专项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一律责令整改直至停产整改。对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员工未经培训或再培训合格的,企业新员工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的,岗位作业人员抽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

(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各企业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严肃查处企业、项目部、班组三级责任体系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投入不足、防护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行为;严肃查处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项目经理不到岗、关键岗位人员无证上岗、脱岗离岗行为;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要通过采取信用惩戒、联合惩戒等方式,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检查发现安全生产承诺不履行、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管控不到位、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对责任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一并进行处罚,公示处罚结果,并推送到“信用山东”平台。严格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对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的失信单位实施联合惩戒。要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和职工,举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生产经营和“三违”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兑现举报奖励,保护举报人权益。

(五)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要求,对以下负有责任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有效惩戒:1.工程项目存有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2.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3.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

(六)深入开展建筑市政施工及燃气经营“打非治违”。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加大对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市政公用工程及燃气经营企业以下行为: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及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2.建筑、市政工程、公用事业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3.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和违法分包转包;4.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无相应证书非法从事建筑、市政、公用事业施工活动;5.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负责人现场带班;6.燃气单位无证及违规经营储存的。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从重直至顶格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建国7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清醒认识面临形势,克服松懈和麻痹情绪,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抓好建国7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全面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建国70周年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科室要深入研究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相关单位、科室要结合各自职责,采取“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企业和建筑工地,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被动应付的企业和建筑工地,从严从重处罚,确保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严格跟踪问效。各相关单位、科室要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相关单位、科室要分别于每月14日、29日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10月30日前对整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并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县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