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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临沂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理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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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住建发〔2019〕4号 各工程咨询机构、各有关单位: 临沭县财政局委托的临沂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临沭县农村改厕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活动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给予相应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临沂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揽农厕改造验收工程后,未与县财政局签订委托合同明确权利义务”,违反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2、临沂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该项目中“指派无相关资质人员到场验收,只清点极少数农厕数量后,即随意给予足额认定总数”,违反了《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3、临沂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该项目“验收结束后,不出具正式验收报告,即申领中介费用”,违反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处理决定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临沂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行为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临沂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做出如下处理: 1、对临沂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2、对临沂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暂停其三年内参加临沭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资格; 3、对临沂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从以上事件中深刻吸取教训,认真遵守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行为准则及相关规定,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全县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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