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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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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文广新字〔2016〕5号 为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全面规范和加强行国有资产管理,夯实管理基础,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依据《预算法》、《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资{2016}9号)和《临沭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沭财国【2007】3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本次清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王志银局长为组长,李含松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进行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全面掌握资产信息,完善资产数据库。 二、按照县财政局要求,本次资产清查基准日定为2015年12月31日。 清查内容: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清查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经成立的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单位。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工作原则,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材料, 2016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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